日前,张溪消协分会、张溪工商所联合调解成功一起因电饭锅质量问题引发的纠纷案。
事情还得从今年2月份月份说起,张溪镇的王先生在张溪街道李某处购买了一台价值128元的品牌电饭锅,起初电饭锅的快捷、省事为李先生一家的生活带来了很多方便。但是近日发现,刚用了1个月的电饭锅,煮饭时锅底变形,怕出安全隐患,随即找到销售商李某处要求维修。李某依无法维修为由,拒绝履行售后服务。在多次协商未果后,王先生带着电饭锅投诉到张溪消协分会、工商所。
接诉后,张溪消协分会工作人员立即前往核实情况,并向商家详细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工商消协人员宣传教育,经销商最终为消费者更换了一台全新电饭锅。消费者王先生接到新电饭锅后,专门致电张溪消协分会对调解结果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