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当前位置:安徽315>江淮维权>池州市>石台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组织·人物

县局召开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动员会

2012-04-17   来源:石台县工商局   浏览:3260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的通知》的精神,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合同监管职能作用,进一步遏制消费领域“霸王条款”现象,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营造规范、和谐的市场消费环境,石台县工商局于2012年4月13日组织召开了“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动员大会。规范局、执法局、消保股、法制股、消协等部门负责人、工商所所长、分管副所长、合同专管员共20余人参加了会议。
    李建兵副局长作动员讲话,他强调:开展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行动,是维护合同公平、规范公共服务行业秩序的重要举措,是工商部门服务民生,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定职责,也是推进工商部门合同监督职能到位的主要手段。大家要认真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积极主动作为。一是正确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意义,统一思想,克服畏难情绪,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要明确任务,把握关键;三是落实责任,强化保障;四是加大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五是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联合执法的合力;六要注意资料收集,加强信息报道。
    会议安排部署了整治利用合同格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有关工作,并下发了《石台县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会议指出,此次专项行动的主要工作内容是整治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己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行为。要求各单位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治理取得实际成效。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