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无小事 民生总关情
——绩溪消费者协会工作侧记
近年来,绩溪县消费者协会逐步强化服务职能,努力提高服务 质量,尽职尽责地为消费者排忧解难,从一件件不起眼的小事中不断地折射出绩溪消协“热情服务、公正维权、创新思维,廉洁高效”的精神。
消费维权的“绿色通道”
大年初七头一天上班,滴水成冰、天寒地冻,一大早绩溪县消协的工作人员还在打扫卫生,一个程女士就进来了,“昨儿晚上我家的电火盆好好的就烧起来的,家里人都吓坏了,我和卖火盆的店家联系,对方态度可差劲了,好像货物卖出门了,就不关他事了,你们可得帮帮我。”消协的工作人员听完,就放下手中的笤帚,和消费者一起来到该店,经调解,店主为程女士更换了一个新火盆。程女士感激地说:“大雪天的一大早就打扰你们,真是不好意思,还以为我这芝麻绿豆的小事进不了你们的门,根本就没法解决了呢,哪晓得你们这么热心,这大冷天的,人心里热乎乎的。”
消费公平的“保护神”
去年7月的一天,绩溪消费者协会收到一封来信,远在山东的消费者鲁某在信上说,随团来绩溪旅游,在景区的古玩店购得马蹄表一枚,旋纹香炉一个,共1000元。带回家细细把玩时去发现,怀表不再走动,而香炉的底部也出现裂痕,鲁某与店主联系,店主明确告知,古玩行业“恕不保真”,真东西买走,便是“捡漏”,赝品被买走,便是“打眼”,考的是眼力,统统不能称之为骗人,“货一出门,概不负责。”
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与店主多次交谈,反复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文物保护法》,讲明个中利害关系。最后,店主答应退回500元现金,两个物件归鲁先生所有。鲁先生收到退还的现金,电话中感慨的说:“古董这东西,靠经验,靠目鉴,大多都没什么专业的仪器来鉴定,真真假假啊,连专家都说不准,其他东西打假不难,但古董行业却是难上加难,本来我也不抱什么希望,就给你们写封信试试,想不到还真给我挽回了损失,真是感谢啊,你们的工作让赝品充斥的古玩市场吹了一缕清风啊。”
秉公办事的“调解员”
1月18日,郊区的胡先生花了46000元买一辆面包车跑运输,三个月不到屡屡出现问题,两次找商家均遭冷遇,有人要他找消费者协会可解决问题,但耿某偏见地认为官场黑暗;自己又没什么熟人,即便能处理,也要花冤枉钱,搞得不好处理不公,还惹一肚子气。不想找有关部门调处,于是打算自己去摆平。由于脾气急躁,处理事情缺乏理智,几次与店家谈判均失败,最后请3个朋友准备封了商家店门,用武力解决。这时,又有人对其劝说:你这事不用费那么大的劲,去消协投诉,他们准来人帮忙处理,维权是他们的责任,打个电话又花不了你几毛钱。于是,耿先生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拨通了消费者协会的电话,消协工作人员获信后,立即派人赶往投诉地处理此事,了解到投诉者反映的情况属实后,要求商家立即维修耿先生的车,仅15分钟时间,商家就为王某查出了新车的毛病所在,半天后耿先生顺顺溜溜的开上车了,离开时对消协的工作人员说:“你们对平民百姓的事处理得这样及时,这样负责,看来共产党的好干部还是多,我以前总认为官场黑暗、老百姓的事没人愿管的糊涂思想是应该摒弃了。”
消费者的“贴心人”
2011年1月13日,消费者熊某来绩溪县消费者协会投诉,称1月12日入住绩溪某宾馆,当夜被盗,损失物品有:笔记本电脑,超市购物券、手机一部,及现金800元左右。及时报警后,公安局已立案侦查。因自己是外地人,等着公安局破案再拿回财物不大现实,找到消协,要求援助。
绩溪县消费者协会接到投诉后,立刻派出工作人员前往宾馆调查,工作人员在宾馆老板的陪同下,仔细查看了现场,并从县公安局了解该案的情况,认为消费者反应的情况基本吻合。调解过程中,消协工作人员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条例,宾馆方应该承担责任,双方对盗窃事实没有什么异议,只是对先行赔付的金额上略有分歧,最后经过消协工作人员的调解,双方本着公平合理、互让互谅的原则,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由宾馆一次性赔偿消费者熊某各项损失共计3500元,公安机关破案后,追回财物归还熊某。并诚恳道歉,双方握手言和。
这样的一桩桩小事,琐碎而平凡,却温暖着消费者的心,一桩桩小事,琐屑而平常,却凝聚着绩溪消协人辛勤的汗水。2011年12月,绩溪消协被安徽省消费者协会评为“全省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先进集体”,绩溪消协人将秉承精神,继续努力,创新服务,做好消费者的“娘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