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公平诚信、和谐有序的市场消费环境,进一步遏制消费领域“ 霸王条款”现象,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统一部署,市局决定从即日起到12月底,在全市范围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将依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安徽省合同监督条例》、《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等规定,重点整治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3类违法行为。
专项行动整治的重点行业包括供电、供水、供气、通信服务、房地产交易、装饰装修、旅游、餐饮、有线电视等预付消费行业,以及大型商场、超市等消费者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行业。合同违法行为主要表现形式包括书面合同格式条款以及通知、声明、店堂告示、凭证、单据等。
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推进,池州市工商局成立了合同格式条款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督促并及时汇总专项行动实施情况,协助查处及督办重大、复杂、疑难合同格式条款案件。各级工商部门将组织人员对辖区合同格式条款使用情况开展巡查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合同格式条款,工商部门将责令其改正,逾期不改者,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同时,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利用宣传栏、简报等形式,广泛宣传合同法律法规,曝光和叫停一批“霸王条款”,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配合专项行动工作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