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消费者在某超市购物后,获得一张“购物满68元即可抽奖”字样的抽奖券,消费者中得二等奖,奖品是挑选任何一款珠宝只需按一折的价格付款,消费者经不住诱惑,挑了一款价值2000多元的金镶玉一枚,付款200多元,消费者回家后不放心,找到专门经营珠宝的熟人看了一下,发现只值几十元钱。
另一消费者在某超市购买一包纸巾,内里有一张刮刮卡,上面一等奖是部轿车,二等奖是19.8万元的现金,三等奖也是价格不菲。
综合以上两个案例,本消协在此作出提示:面对中奖要慎重,在中得大奖后要保持冷静,要通过购物的商场、经销商等相关渠道证实商品真假和中奖信息真伪,也可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规定 “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超过五千元” 之规定和中消协“凡合法的商业抽奖活动,奖金额上限为5000元,并且不需要消费者预先支付任何费用”之警示判别,不要急于兑奖,急于汇款,泄露自己的个人信息。对商品真假不能判别的,要谨记“便宜就是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