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五河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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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消费,安全为先。

2012-04-13   浏览:3638
2012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年主题是“消费与安全”。五河县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生活消费,安全为先。
一是提升消费安全意识。安全权是首要的、最基本的消费者权利,安全问题是消费的首要问题。然而,广大消费者在日常消费中往往较多关注商品和服务的外观、功能等,忽略消费的安全性。消费者应提升消费安全意识,让自己的消费行为符合消费安全要求;重视消费安全的自我维护,让自己安全、放心地消费。
 二是提高警惕防止陷阱。近年来,消费者协会接到不少关于不法商家设置免费、低价消费陷阱侵害消费者安全权的投诉。例如:出售高额会员卡后卷款潜逃;事前低价揽客,事中强行加价;虚价网络团购等。经调查,消费者落入此类消费陷阱,往往是警惕性不强,看不清过低甚至免费的商品和服务的背后可能存在着更大的消费安全隐患,有的还是被小便宜所迷惑。所以,消费者在日常生活消费时,千万不能贪图便宜。
三是掌握一定的消费安全常识。掌握一定的消费安全常识,是消费者加强自我维权的重要途径。选择正规消费场所、正确查验商品标识、留意保存消费凭证、了解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等,都有助于消费者提高自我维护消费安全的能力。
五河县消费者协会还要提醒广大消费者,如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遇到安全权益被侵害的情况,可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申诉、举报或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以加强对经营者的批评与监督,促使经营者切实保障消费者的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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