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弋消〔2012〕21 号
关于加强消费者投诉、申诉、举报报表的
通 知
各消协分会、服务站、一会两站:
为切实做好消费维权工作,大力推进“12315”服务站、一会两站规范化、正规化建设,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市维权中心要求,切实做好各类报表工作。经研究决定:每月各服务站、一会两站在每月28日之前把当月的投诉、申诉、咨询挽回经济损失数报各分会,分会每月在30日之前报区消费者协会,各分会、服务站、一会两站每季度总报消费者投诉、申诉、举报处理情况。希望以上单位一定做好以上要求。如果未按时完成以上工作的,区消协将通报全区,分会年终不参加各种评比。
特此通知
弋江区消费者协会
主题词: 文秘 通知
报送: 市消费者协会 区工商分局 各分会、服务站、一会两站
弋江区消费者协会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