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当前位置:安徽315>江淮维权>池州市>石台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费警示

保健品宣传有假 消费者选购当心

2012-04-06   来源:城关消协分会   作者:吴丹丹   浏览:3055


    随着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人们对自身的健康日益关注。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居民的健康保健消费逐年攀升,对营养保健品的需求十分旺盛。借此契机,商家纷纷通过网络、单页、广告等方式加大对各类保健品的宣传力度,以便打响产品的知名度、扩大产品的销量。但是,某些不法商家为了谋取利益,利用一些疾病患者身理和心理的迫切需求,不惜采取虚假、夸大宣传的方式来误导消费者。
    近日,城关工商所行政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中,发现某公司生产的氨基酸口服液在其宣传单页上标示“可以治疗贫血、不孕症、心脏病、肝病、糖尿病”等各种疾病。而保健(功能)食品是食品的一个种类,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是人体机理调节剂、营养补充剂,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但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这种对消费者极具诱惑力的词语,显然是一种欺骗行为,同时也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因此,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一定要科学、理性的购买和使用保健品。第一,不要过分相信卖家的广告宣传,要明白保健品不是药品,它们对疾病仅仅只有辅助治疗的作用;第二,要了解自己的身体,仔细看说明书,确定产品的保健功能是否适合服用者的症状和身体情况;第三,认准“蓝帽子”,保健食品包装上印有专门的保健食品标志,没有此标志一般不具有保健功能;第四,到正规的商场、专卖店、药店等具有合法营业执照的地方购买,同时要保存好消费凭证,以便事后维权。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