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当前位置:安徽315>江淮维权>池州市>青阳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维权动态

存款变保险 工商助维权

2012-04-01   来源:青阳消协   浏览:2309

    2012年3月底,青阳县的陈女士拨打12315热线反映,一个月前自己到某银行办理存款业务,银行工作人员告知办理5年期存款送1份人身意外保险。近日有不明保险公司回访申诉人,告知申诉人已购买了该公司的人身意外保险,保险金1万元。申诉人觉得自己被欺骗,银行将存款变保费并没有征得自己同意;但是接到保险公司的回访电话后消费者找到银行理论,银行却以“白纸黑字”为据,搪塞消费者。消费者请求工商部门维权。
    青阳县工商局接诉后,迅速赶到被申诉银行并联系了相关的保险公司,根据《消法》、《保险法》等规定进行协商,通过多轮调解,最终被申诉银行退换了消费者1万元现金并按照消费者的首次存款日期起算结息,同时取消该保险。消费者表示很满意。
    在此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去银行存款时,为防止误入保险圈套,提醒注意五方面。
    一、到银行存款时,不要盲目依赖宣传资料和介绍。遇到银行人员介绍高于银行同期利息的“存款”时,一定要问清楚是储蓄还是保险,防止被误买保险。
    二、在银行签署任何单据时,都要认真看清楚,所签单子是保险单还是存款单,并保留签单。遇到银行人员介绍存款“送”保险时,一定要问仔细、看清楚哪份是储蓄哪份是保险再签单,并自己保存所有的签单(一式几联中的一联),防止被误买保险。
    三、如果误买保险,要及时退保。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之后有10天的犹豫期,犹豫期内可免费退保。超过10天犹豫期,消费者要求退保则需要承担退保违约金。
    四、根据相关规定,保险公司会对银行购买保险的消费者在犹豫期内实施电话回访,消费者一定要认真对待,回访内容一般包括消费者是否正确理解自身承担的风险、是否了解犹豫期内自己的权利、是否知道退保扣费情况等。消费者应实事求是回答,对不明白的事项,应仔细阅读保险条款,或直接向保险公司客户服务人员询问,若发现被销售人员误导、对保险产品不满意等,一定要在10天内尽快去保险公司退保。
    五、消费者要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相关权利,遇到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一定要保留相关证据,到消费者协会或相关部门进行投诉、申诉。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