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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年一季度马鞍山市消协受理投诉情况分析

2012-04-01   作者:张伟   浏览:2735

二○一二年一季度马鞍山市消协受理投诉情况分析

 

据全市各级消协组织统计汇总,2012年一季度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95件,解决395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63万余元,接待来访、接受咨询5000余人次。(见表一)

 

表一   受理投诉情况变化表

 

项目

2011年一季度

2012年一季度

变化幅度

受理数(件)

221

395

78.7%

解决数(件)

221

395

78.7%

挽回损失(万元)

7.9

163

1963.3%

来访咨询(人次)

5700

5000

14%

 

一、    投诉的基本情况

 

(一)、投诉情况分类

 

1、投诉问题按性质分:质量问题占45.8%,营销合同问题占11.1%,价格问题占5.6%,安全问题占4.8%,计量问题占2.3%,虚假宣传占3%,假冒问题占1.5%,售后服务问题占10.4%,人格尊严问题占0.2%,其他问题占15.2%

 

表二  投诉性质变化表(单位:件)

 

 

20111季度

20121季度

变化幅度

质量

114

181

58.8%

合同

15

44

193.3%

价格

21

22

4.8%

安全

5

19

280%

计量

9

9

假冒

2

6

200%

虚假宣传

3

12

300%

售后服务

41

人格尊严

2

1

50%

其他

60

 

 

可以看出,在各类投诉性质中,涉及质量、安全、价格、合同、虚假宣传和假冒问题的投诉量同比有一定程度上升,其中尤以虚假宣传类问题的投诉增长迅猛,只有人格尊严类问题的投诉同比有所下降。

 

2、投诉问题按类别分:家用电子电器类占20.8%,服装鞋帽类占13.9%,食品类占2.5%,烟、酒和饮料类占0.8%,房屋及建材类占5.8%,日用商品类占9.9%,首饰及文体用品类2.3%,医药及医疗用品类占1%,交通工具类占1.5%,农用生产资料类占0.3%,生活、社会服务占11.9%,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占1.8%,旅游服务占0%,文化、娱乐、体育服务占0.5%,邮政业服务占3.3%,电信服务占4.6%,互联网服务占2.5%,金融服务占0.3%,保险服务占0.51%,卫生保健服务占0.51%,教育培训服务占0.1%,公共设施服务2%,销售服务占4.1%,其他商品和服务占8.4%

 

 

表三  投诉类别变化表(单位:件)

 

类别

2011年一季度

2012年一季度

变化幅度

日用商品类

39

家用电子电器类

29

82

182.8%

服装鞋帽类

55

食品类

9

10

11.1%

烟、酒和饮料类

3

房屋及建材类

21

23

9.5%

首饰及文体用品类

9

医药及医疗用品类

6

4

33.3%

交通工具类

6

6

农用生产资料类占

1

1

服务类

79

163

106.3%

 

 

可以看出,消费者对服务类、家用电子电器类、食品类、房屋及建材类等类别的投诉量同比有所上升,其中涉及家用电子电器类的投诉量上升幅度最大,对医药及医疗用品类的投诉量同比有所下降。

 

(二)投诉变化情况

 

2012年一季度投诉量居前五位的依次是:服务类、家用电子电器类、服装鞋帽类、日用商品类、房屋及建材类。(见表四)

 

表四   投诉量居前六位的类别

 

2011年一季度

投诉量(件)

2012年一季度

投诉量(件)

服务类

79

服务类

163

家用电子电器

29

家用电子电器

82

服装鞋帽类

服装鞋帽类

55

日用商品类

日用商品类

39

房屋及建材类

21

房屋及建材类

23

食品类

9

食品类

10

二、    投诉主要特点

 

(一)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增幅位居第一,主要集中在通讯类产品、视听产品、洗衣类产品和计算机类产品几方面。

一季度,服务类投诉量同比上升182.8%,位居投诉增幅之首。主要集中在通讯类产品、视听产品、洗衣类产品和计算机类产品几方面。其中手机消费投诉总是居高不下,质量问量和售后不及时、不到位仍然是手机消费纠纷的重点与难点。究其原因,有以下几方面:一是手机消费需求量大,特别是低价位层次的手机消费多,一些消费者为了贪图便宜,购买的手机往往水货,假冒、杂牌,这类手机投诉量最多;二是手机市场和手机质量本身不够稳定,通信市场中充斥了大量的山寨机,致使消费者无法正确辨认真假产品,商家为牟取高额利润、隐瞒产品真实信息,导致消费纠纷多;三是手机产品售后服务跟不上,一旦发生质量问题商家就推托责任,如未经公司检测商家无权调换或退货。对手机检测问题上消费者意见较大,送到手机生产单位检测虽然方便省钱,但其公平性值得商榷。送法定检测机构检测,检程序烦费用高、风险大。经营者经常以消费者人为原因致手机损坏为由逃避履行三包的义务。

 

   (二)服务类投诉增幅106.3%,主要涉及生活、社会服务类、其他商品和服务、电信服务、销售服务、互联网服务类几方面。

四季度,服务类投诉为163件,投诉量同比上升106.3%,位居投诉增幅次位。其中,生活、社会服务占此类投诉比重较大,涉及美容美发行业的投诉仍然是热点。很多美容美发院都在利用“特殊”的优惠,“高额”的折扣,来吸引消费者享受“好的设备、好的员工、好的服务”,但条件就是消费者必须一次性预先交纳一笔费用,办理会员卡。在消费者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消费时,经营者会极力向消费者推销,一些消费者经不住诱惑而心动交钱。由于会员卡消费周期长,资金总额较大,少数美容美发院在办理了大量“会员卡”后,就消失得无影无踪,此类情况常常引发群体投诉。另外,免费不到位,价外加价的情况时有发生,许多消费者在购买会员卡享受会员服务时发现,一些经营者宣称的长期免费或优惠要不被附加了许多条件,要不已经结束。对产品或者服务效果夸大宣传的现象也很普遍。另外,消费者集中投诉的还有洗衣行业纠纷多,解决困难等问题。主要表现在经营者接收服装不认真检查,自定破损、新旧标准,未明示消费者实际情况,不告知消费者保价,出现问题责任难以分清,只愿意修理不愿意赔偿。

经营者不能按照洗涤标识和要求操作,干湿混淆,出现缩水、掉色、染色,破损、丢失的情况。此类投诉因为没有统一的处理标准,加之鉴定难、责任难以界定,赔偿额度随意性大,导致一些经营者对调解工作不予配合,使消费者维权难度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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