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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消费者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2012-03-29   来源:市工商局、市消协   作者:占康年、胡菲菲   浏览:4018

         3月28日,我市召开消费者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市政府副市长陈冰冰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庆主持会议。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张纯应邀到会祝贺。


       大会审议通过了《池州市消费者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池州市消费者协会章程》和《池州市消费者协会第四届理事会推举办法》,推举并表决通过了池州市消费者协会第四届理事会成员单位和人选组成议案,其中理事单位50个,理事60人,常务理事40人,名誉会长5人,会长1人,副会长8人,秘书长1人,兼职副秘书长3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汪方应、市政府副市长陈冰冰、市政协副主席臧佑初、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庆、市工商局局长罗六年当选为市消费者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名誉会长,市工商局副局长徐健当选为市消费者协会第四届理事会会长。


       
       

       会上,新当选的市消费者协会第四届理事会会长、市工商局副局长徐健作了表态性发言。他首先感谢各位理事的信任和支持,感谢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市消协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他表示市消协在今后工作中,将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牢固树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自觉意识,加强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消费维权的科学体系,努力提高消费维权的能力和水平,为创造和谐池州、幸福池州作出更大的贡献。

       会上,新当选的市消费者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名誉会长、市政府副市长陈冰冰作了重要讲话,他对上一届理事会所做的工作给予了较高的评价,并对市消协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希望和要求。他指出,消费者协会一是要站在消费者的立场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消协要做消费者“靠山”,当消费者的利益受到损害时,消协就应该是消费者的“代言人”,就要为消费者“请命”。二是要把净化市场环境作为自己的职责使命。消协要有责任感,要积极倡导理性消费,大力推进阳光消费,努力保证安全消费,才能真正做到“商贸活市”。三是在提供咨询和为消费者维权过程中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每个消费者都有不同的消费诉求,消费诉求的差异化是对消协服务态度的检验,是对消协服务质量的检验。从消协理事组成来看,消协替民维权的力量是够的,在处理每个具体事务时要耐心去面对,认真去解决,有一个良好的工作质量,做到取信于消费者。四是要创新维权工作方式。创新工作方式是开创工作局面的重要手段,消协一定要以变应变,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变求助为咨询,变申诉为宣传,变间接服务为直接服务,变为个体服务到真正为群体服务,变纠纷调处为诚信体系建设为主,对合理的诉求要积极支持,对不合理的诉求要加以引导。五是要以“三满意”作为工作成效的检验标准。消协工作有没有成效主要看工作有没有得到公众的响应,看工作有没有得到社会的支持。消协要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和积极维权在社会上树立起自己的权威,形成更大的影响力,并努力做到“政府满意”、“经营者满意”和“消费者满意”。

       大会在一片热烈的掌声中闭幕,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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