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工商总局《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遏制消费领域“霸王条款”现象,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3月27日,市工商局联合市消协召开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工作会议。
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电信公司、市自来水公司、市供电公司、安广网络6家公用企业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一是有关经营单位对以消费者作为对象的格式条款合同在3月31日前开展自查,发现有涉及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三种违法行为之一的,立即停止使用,并着手整改;二是把正在使用的格式条款合同的样本于3月31日前报交市工商局;三是市工商局将根据《安徽省合同监督条例》对符合备案要求的进行备案,对不符合备案要求的,通知有关单位修改并再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