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2012年消费维权工作暨消协常务理事会议召开
2月13日上午,马鞍山市2012年消费维权工作暨消协常务理事会议在市政府召开,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郭其永主持。参加会议的有市农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卫生局、市物价局、市烟草局、市旅游局、市食药监局、市市容局、三县三区政府及工商局等35个行政单位及常务理事。市政府副市长高晓平、市工商局局长、消协会长王庆荣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
会议首先听取了市消协秘书长陈阳胜同志《马鞍山市2011年消费维权工作报告》,汇报了2011年市消费者协会在市工商局、省消协具体指导和各理事单位的鼎力支持下取得的成绩。2011年全年累计受理消费者投诉1650件,其中,通过简易程序调解消费纠纷470件。全年累计,消费仲裁庭解决小额仲裁1件,人民调解委员会解决复杂消费纠纷5起,解决网上投诉10件,接待咨询17000余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发布消费警示、提示16件,向马鞍山中北巴士公司发出的关于老年人刷卡消费问题及空调车按季收费的建议受到采纳并得到消费者好评,2011年发出查询函3份,转办函1份,调解书2份。陈阳胜同志就今年的工作安排作了说明。
会议审议评定了市级2011-2012“诚信单位”及“消费维权先进个人”名单,通过了2011年十大消费维权案例并讨论通过了2012年“3·15”活动方案。
王局长对消协的工作作了充分的肯定,并从进一步提高对消费维权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围绕重点,务求各项工作有新的突破;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共同做好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以创新开拓的精神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四个方面对消协今年的工作作了要求。
最后,高晓平副市长做了热情扬溢的讲话,提醒全市各有关行政单位、消协理事单位及消费维权工作者,要高度认清商品流通领域和服务领域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牢固大局意识、以高度的责任感,不断创新,勇于奉献,扎实有效地开展好今年的各项工作。
马鞍山市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系列活动方案
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服务我市经济发展,现就开展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名称
马鞍山市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
二、活动主题
消费与安全。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系列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市政府分管领导为主任,县区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消协,具体负责活动协调组织工作。
四、活动安排
㈠、1月至2月在相关行政部门征集确定全市十大消费维权案例。
㈡、3月5日在市工商局召开“马鞍山市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新闻发布会”。发布的主要内容:1、全市“3·15”系列活动方案;2、全市十大维权典型案例;3、公布2011-2012“诚信单位”、“消费维权先进个人”评选结果。
㈢、3月9日前,完成消费维权知识宣传册编印工作。
㈣、3月10日前各相关单位完成维权成果展板制作。
㈤、3月15日召开“ 3·15”纪念大会:⑴公布十大维权典型案例;⑵向市级“诚信单位”及“消费维权先进个人”颁发牌匾、证书;⑶诚信单位代表发言;⑷领导讲话。同时举办大型广场宣传咨询和文艺演出,维权知识竞答活动,维权成果展板展示。
㈥、3月16日—5月30日开展保险行业市场状况调查。市消协与市保险行业协会共同编制问卷,由三区三县消协组织发放问卷,市消协汇总统计,并提交调查报告。
㈦、3月23日召开年主题座谈会。邀请维权专家、消费者代表、诚信单位、售后服务人员、“一会两站”人员参加:1、宣传“消费与安全”年主题的意义及贯彻落实的措施。2、畅谈新的一年维权建议等。
㈧ 7月—8月通迅行业市场状况调查。
五、具体要求
㈠县区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系列活动。按照活动安排表组织、落实各项活动(各县、区政府组织所属相关部门自行安排)。
㈡各级消协组织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做好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与新闻媒体配合,保证宣传的广泛性、实效性。
㈢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于3月20日前将总结和活动情况统计表报组委会办公室。
㈣“3·15”系列活动是公益活动,不得借“3·15”现场咨询活动从事赢利性的商业行为。
购买清仓电器须谨慎
清仓电器消费中暗藏“陷阱”,消费者在选择购买这些电器时须谨慎。
陷阱一:“三包”卡上的维修点失效。
陷阱二:找不到配套零部件。
陷阱三:不出具维修记录凭证。
抄送:省工商局、省消协,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消协名誉会长、常务理事,南京都市圈八城市消协、省辖市消协、县区消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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