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谢家集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淮南市谢家集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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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活动方案

2012-03-23   作者:陈俊梅   浏览:3497

 

谢家集区2012年度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了把纪念活动开展好,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按照省、市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2012年度谢家集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核心,以“消费与安全”为年主题,以改善民生、拉动消费为主线,广泛动员消费者、社会各界参与,宣传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提高消费者的维权观念和能力、以“3·15”纪念活动为契机,着力优化消费环境,把“3·15”活动办成政府主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大型社会活动,创造性地开展一系列活动,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服务。
 二、组织领导
    成立谢家集区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组委会。
    组委会主任:束永稳、朱晨谢家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任组委会主任:俞敬选,谢家集区工商分局局长,宋小苗,淮南市工商局西城分局局长任组委会副主任。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谢家集区消协,区工商局副局长张海龙任办公室主任。
成员单位:谢家集区工商分局,西城工商分局,谢家集区委宣传部、谢家集区质监分局、区商务局、区物价局、区卫生局、区食品药品监督局、区环保局、区农林水利局、区行政执法局、区房管局、谢家集区公安分局、谢家集区交警二大队、谢家集区烟草专卖分局、谢家集区消费者协会、西城消协分会、区个体民营企业协会、安徽国润渤海物流有限公司、谢家集区供电局、西城水务、中国移动谢家集分工司、中国电信谢家集分公司、中国联通谢家集分公司。
三、活动内容
(一)“3.15”当日在谢家集区长江商贸广场举办现场纪念活动。活动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内容:一是设置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现场展示各类假劣商品,接受消费者咨询,指导消费者识假辨假,受理消费者投诉。二是设置名优产品展示台,现场展示知名企业生产和经销的产品和商品,帮助企业推介商品,向消费者介绍名优商品,从而促进科学消费,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三是现场发放宣传资料,以此宣传消费知识和有关法律知识,增强广大消费者维权能力和提高消费维权意识。
(二)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方案的要求安排举办纪念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组织人员深入社区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和食品安全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发放宣传单和宣传画,加强维权宣传活动。
(三)区消协及西城消协分会、各成员单位在现场设立咨询服务台,制作宣传牌,做好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各单位同时做好宣传和咨询服务的统计)重点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和食品安全方面及涉及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知识.
四、活动安排
(一)安徽国润渤海物流有限公司负责提供活动现场。
(二)谢家集区工商分局、西城工商分局、区个体民营企业协会负责组织活动期间的大型名优产品、商品展示。
(三)谢家集区质监局、区商务局、区物价局、区卫生局、区环保局、区农林水利局、区行政执法局、区房管局、谢家集区烟草专卖分局负责设立本部门的法律、法规宣传台,接待并解答消费者相应的咨询。
(四)谢家集区供电局、西城水务、中国移动谢家集分工司、中国电信谢家集分公司、中国联通谢家集分公司负责本单位的咨询服务台,现场解答消费者的咨询和服务。
(五)谢家集区消协、西城消协在“3.15”期间负责活动期间的会场安排协调及所辖区的相关单位参加“3·15”筹备会和大会的参展企业到会。安排专人受理消费者投诉,解答消费者提出的问题,畅通投诉热线,及时、快捷地处理消费纠纷。并提供有关纪念“3.15”活动的相关资料。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及时报送“3.15”活动期间的相关信息。
五、活动要求
(一)各单位要把“3·15”纪念活动作为一件大事来抓,要早谋划、早布置、早安排、早落实,使纪念活动取得实效。
(二)纪念活动要结合工作实际,紧紧围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突出重点,抓住亮点,做到既有广度,又有深度,既有常规,又有创新。
(三)纪念活动要与新闻媒体紧密联系,加大宣传力度。各项工作要做到报纸上有文字,广播上有声音,电视上有影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3.15”纪念活动的内容十分丰富,各单位一定要将“3.15”期间,开展咨询服务,调解消费纠纷等项活动,拍好照片,配上文字,做好相关记录及时报送谢家集区消费者协会。总之,各单位要切实围绕年主题,认真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积极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关注民生,促进消费,服务消费者,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和谐。不断创新活动方式,推陈出新,广泛开展形式多样且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并加大宣传声势,使“3·15”活动影响大、有特色,督促和推动全社会更加关注消费者的呼声,更加重视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工作,提高消费维权的水平,改善消费环境,努力实现消费维权工作再上新台阶。

联系人:陈俊梅,联系电话:0554——568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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