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义安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铜陵市义安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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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消费安全 促进社会和谐

2012-03-20   来源:《今日铜陵》   作者:铜陵县消协   浏览:1974

保障消费安全    促进社会和谐

——寄语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副县长 王世清

全县广大消费者朋友、消费维权战线的同志们

明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在此,我谨代表全县人民政府,向全县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问候!向长年战斗在消费维权一线,为保护消费者权益付出辛勤劳动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201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紧紧围绕“消费与民生”主题,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紧紧抓住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重点行业、商品和市场,强化监管执法和维权服务,不断加大打假维权工作力度,深入开展消费维权专项整治活动,全年共取缔无照经营46户,查获各类假冒伪劣货值达36万元,受理消费者投诉89件,办结率达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1.6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赢得了广大消费者的一致好评。各新闻媒体、社会各界人士充分发挥舆论和监督作用,营造了浓厚的消费维权氛围,为促进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2012年,全国消费维权工作的主题是“消费与安全”。这一主题包含四个方面涵义:一是提高企业消费维权意识和水平,促使其提供安全的产品、服务,确保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人身权和财产权不受到损害;二是增强节约资源和环保意识,保障环境安全,维护消费者的长远利益;三是引导社会各界注重保护老人、儿童、农民等弱势群体的安全权益;四是树立科学、合理的消费观念,使消费行为符合安全消费的要求。其目标是通过对这一主题的广泛宣传,促使社会各界从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和谐进步的高度重视消费安全的问题,进一步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的安全权。因此开展好以“消费与安全”为主题的维护消费者权益活动,对提高消费者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改善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使主题活动落实到实处,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全县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密切关注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消费领域,加强执法监管,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预防和制止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全县各级消协组织要全面履行职能,切实负担起推进消费维权、提振消费信心、构建消费和谐、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职责。广大经营者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社会责任,认真践行诚信经营理念,努力形成诚信为本、信用至上的良好经营风气,热心为消费者服务,热诚替消费者着想,不做有损消费者利益的事,让市场规范有序、充满活力。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在广泛宣传今年消费维权主题活动的同时,要及时、真实、客观地反映消费者的意见和愿望,倡导安全消费、环保消费,积极为提振消费信心、扩大消费需求营造氛围。同时,广大消费者也要提高安全意识,树立正确科学的消费观念,积极理性消费,合理合法表达维权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广大消费者朋友、同志们,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我相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有全县各有关部门和广大群众的共同努力,我们一定能够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营造健康消费环境的工作扎实开展下去,为推进我县经济社会转型跨越、科学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最后,祝全县广大消费者朋友们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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