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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工作总结

2012-03-18   浏览:3522

为隆重纪念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广泛宣传“消费与安全”年主题,镜湖区工商分局、镜湖区消费者协会根据市工商局、市消协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策划,精心组织,从多方面、多角度地宣传区工商系统和消协会为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加强商品和服务监督、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在坚持以消费为本,创新消费维权机制,强化消费维权,增强消费信心等方面所做的各项工作。现将此项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按照市工商局、市消协27日工作会议要求,我们及时制定了“镜湖区关于开展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的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区政府副区长许兰为主任的纪念2012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组委会。组委会要求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将此项活动列入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亲自抓,做到早筹划、早安排、早行动,确保了今年的3·15纪念活动取得明显成果,获得圆满成功。

1、为扩大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内容,提升活动效果,大力宣传2012年“消费与安全”年主题,营造人人关注消费安全的良好氛围,工商分局、消费者协会协调有关部门于35下午在镜湖区政府大礼堂举办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有奖法律法规知识竞赛。通过开展消费维权、食品安全、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等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拓宽了法律法规宣传渠道,增强宣传活动的群众性、参与性,扩大宣传效果,进一步提高市民的法律维权知识和意识,为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消费维权工作的浓厚氛围作了积极探索。

2、先后开展了对辖区内的部分超市、集贸市场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在查检中发现了2起虚假广告并及时立案查处。

3、参与经济检查执法局集中销毁一批假冒伪劣商品,震摄了制假售假的不法分子,提升了消费信心。

4、为切实解决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我们充分发挥了“一会两站”的基层组织作用,314当天除在侨鸿国际购物中心广场设立的主会场外,还分别在新百大厦广场、步行街、来凤市场、新都花园集贸市场设立了“3·15”宣传咨询站并作现场受理投诉、咨询服务,得到了广大市民的好评。

5、区工商分局、区消协会于于314在侨鸿国际购物中心广场举行纪念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宣传咨询活动,在活动中大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并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消费维权知识,着力提高全区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扎实推进消费维权保护工作。此次宣传活动由镜湖区工商分局、消费者协会联合司法局、质监局、卫生局、物价局等多家单位共同举办,宣传咨询活动声势较大、成效明显。

在这次参加宣传咨询活动的单位,分别设立投诉咨询、法律援助、商品展示服务台10个,宣传板13块,成立投诉应急小分队、市场巡查小分队各1支,宣传咨询服务人员达50名,散发各类宣传资料和消费警示卡片2000余份,受理现场投诉16件,接受咨询600多人次。 在活动现场设立的咨询服务台、司法援助功能区,工作人员耐心向前来咨询的广大市民介绍如何识别假烟假酒、虚假广告、购物陷阱、预付式消费以及维权的途径,同时进行咨询解答,对消费者的投诉进行逐项登记、解释并积极处理,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我们虽然在纪念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受到市工商局领导和市消费者协会领导的充分肯定及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但是,面对新形势下对消费维权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我们决心在市工商局和市消费者协会的正确领导和有力指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广大消费者的积极参与下,以“3.15”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切实履行法定职能,不断加大消费教育和引导力度,创新维权方式,促进工作方法,充分发挥社团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消费者的桥梁纽带作用,为创建我区健康、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镜湖区消费者协会

 

0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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