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外收费违规 业主获退546万
2011年8月下旬颍上消费者协会多次接到颍城各个小区业主联名投诉,投诉颍城7家房地产开发商未按规定执行省、县物价局文件,价外重复收费。经颍上县消费者协会与工商局、物价局、住建局、房产局等有关部门联系,进行调查、走访。7个小区1000多户业主反映颍城7家房地产开发商未执行“一价清”文件,价外重复收取水、电、气安装费用等问题属实。
该7家房地产开发商违反了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计价格[2001]585号)、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通知》(皖价房[2005]15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价格监管工作的意见》(皖政办[2007]37号)、安徽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价格管理的通知》(皖价服[2007]181号)、颍上县物价局住建局房地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县商品房“一价清”有关问题的通知》(颍价房[2011]第28号)文件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第四十一条之的规定,开发商退还价外重复收取的费用546万元。
宾馆拒开发票 消协从中调解
七旬老翁频投诉 消协为其解疑惑
商家误导消费 消协出面协调
店主不讲诚信,悄然失踪
消协多方周折,助其维权
2012年8月颍上县消费者协会接到一起投诉,消费者余某在颍城某足浴城预先支付500元办理一张消费卡,使用不到一个月后,余某再次去该店消费,店员告知该店已经转让,此卡已经无法使用,并拒绝为其办理退卡手续。经消协工作人员调查、了解核实,余某办理预付卡情况属实,并通过多方证实该店确已转让。消协工作人员通过该店转让合同找到当初店主。该店原店主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该足浴城原店主为余某办理退款手续。
高价电板引纠纷 消协帮助解难题
新买电视不显示 消协帮忙退货款
2011年1月葛某在颍上县一家家电专卖店购买一台TCL电视机。不到一周,电视机就无法正常显示图像,经售后检查发现是由于电视机显像管损坏造成。随后葛某多次找该专卖店理论未果,向颍上县消费者协会投诉。接到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介入调查。在了解情况后,电视机产品质量问题属实,并且葛某也也提供了维修记录。该批发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四条。依据《部分商品退换货责任规定》第九条的规定,专卖店应该给予更换或退货。最后该专卖店同意一次性退还葛某购机款2300元。
机肚漏水难维权 消协从中解纠纷
房屋装修以次充好 消协依法助其维权
消费者王某2010年4月委托某装饰公司装修房屋。约定由该装饰公司装修墙面、屋顶、木工三项。年底入住时,发现墙面屋顶大面积开裂,木工件多处出现缝隙。接到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介入调查。从现场来看王某所述情况属实。该公司违反了《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九条、第四十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由该装修公司重新对王某房屋进行装修,装修完成后,王某一次性付清拖欠原装修费用。
矿泉水有异味 消协帮你维权
2011年8月入消费者许某在颍城购买一件矿泉水。在饮用时发现瓶中有异味。接到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介入调查,消费者许某所述情况属实。该商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八十五条第四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由该商店退还消费者购物款36元,并支付消费者赔偿金额3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