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冰箱竟“制热” 多次调解终退货
案情:消费者应某与2010年元月购某品牌冰箱一台。今年3月份,该冰箱出现异常噪声、外机温度过高等现象。后两次进行维修,但均未修好。应某遂要求换货,但商家只同意继续维修。
结果:消协接到投诉后,立即联系商家协调,但商家仍坚持维修。工作人员多次通过电话及约见等方式向商家宣传“三包”规定及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规范,并讲明夏季是冰箱使用高峰期,存在“制热”问题不仅给消费者心理造成了一定程度伤害,且极易发生安全问题。最终,商家同意作换货处理。
银行业务玩“变脸” 储户存单变保险
案情:2010年12月12日,消费者周某来到肥西县某银行存款,在银行工作人员的极力推荐下,周某将四万元人民币办理了某项业务。后因其急需用钱,欲将存款取出,但银行却告知周某,其办理的是保险业务,如现在取出则构成违约,须扣除相应违约金。
结果:工作人员分析认为,银行存在误导行为,使消费者知情权受到侵害,故应承担主要责任。经多次调解,银行最终同意退还周某四万元存款,并按照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其相应利息159元。
劣质饮料如泻药 消协介入还公道
案情:2011年4月,消费者任某到消协投诉称:其在肥西某经销商处购买某品牌酸奶一箱,食用后出现严重的拉肚子现象,次日到医院就医,用去医疗费用50元。消费者找到销售方要求赔偿损失,双方协商未果,后任某投诉至消协。
结果:消协接投诉后,立即找到经销商,告知其出售的商品侵害了消费者人身安全权,并说明食品安全问题的严重性。最终,经销商同意一次性支付任某500元现金作为补偿,双方无异议。
购假货未留证据 县消协无能为力
案情:消费者周某于2011年10月在肥西某经销部购买皖烟6条,价值750元,但当时未索取发票。后周某发现所购香烟均为假烟,向商家索赔未果后诉至我处。
结果:这是一起比较简单的投诉案件,但由于消费者无法提供相关证据,且商家拒不承认香烟是其所售,故调解失败,损失由消费者个人承担。在此,我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购物时索取发票至关重要。
蛋糕中出现异物 经营者双倍赔付
案情:消费者李某于今年2月8日在肥西某蛋糕房购买价值156元生日蛋糕一只,后在食用过程中竟发现20厘米左右的丝线,消费者情绪激动,投诉至我出要求经营者赔偿其损失。
结果:经调查,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工作人员遂根据《消法》及《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作出调解,经营者最终同意赔偿消费者双倍损失。
劣质饮料投诉案
案情:消费者段某于2011年6月在某超市购买某品牌饮料2瓶,开启后发现内有异物,协商未果后诉至消协,要求我会维护其合法权益。
结果:消协接投诉后,立即对案件进行了分析,鉴于饮料已开启,已无法做鉴定,工作人员便耐心向销售方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最终,销售方同意按照十倍标准赔偿消费者,消费者非常满意。
假酒投诉案
案情:消费者陈某举报称:其在某商贸公司购买的价值六千余元的茅台酒在饮用过程中发现口味明显存在问题,怀疑为假冒商品,请求工商部门予以查处,并赔偿相关损失。执法局工作人员接举报后立即着手调查,发现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决定立案查处。同时对于消费者提出的赔偿问题,移交我会进行调解。
结果:鉴于案情已较为清晰,我会工作人员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作出调解,最终经销商同意退还消费者购货款6528元,同时给予消费者5000元赔偿。
水龙头质量投诉案
案情:消费者秦某于8月份在某经销商处购买水龙头一只并安装在厨房中。后该水龙头与阀门连接处无故脱落,大量自来水涌入厨房并渗透至204室,造成木地板、出柜、衣柜以及204室房顶受损。与经营者协商无果后,消费者到我会投诉,要求经营者赔偿其相应损失。
结果:经调查,水龙头系质量问题引起脱落,侵犯了消费者财产安全权,故经营者应承担主要责任。在工作人员调解下,经营者同意赔偿消费者损失3000元,并退还购货款100元。
产品质量欺诈案
案情:消费者黄某在经开区某经营部购买了某品牌保温桶,该产品说明中明确表示采用泡沫高效保温材料。后黄某在使用中发现其材料实际为稻壳,保温效果较差,遂要求经销商退货。
结果:经调查,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属典型的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行为,在工作人员调解下,经营者最终同意退货。
蚕农群体投诉案
案情:2011年8月3日,农户陶某等13人到我会投诉,称某蚕茧公司未按约定收购蚕茧,致使众多农户损失,要求我会解决。
结果:鉴于这是一起群体性投诉,涉及农户较多,我会高度重视。经认真调查,农户反映情况基本属实,该公司行为已构成违约。经调解,该公司最终同意每公斤提高0.5元收购蚕茧,13户蚕农共挽回损失372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