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年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消费与安全”为年主题,为了让全社会了解年主题的涵义,三月七日,县消协召开由社会各界人士参加的“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座谈会,通过学习座谈,使大家明确安全权是消费者的一项重要权利。安全权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安全权是保障民生、维护人权的需要。“确定消费与安全”为年主题一是提高企业消费维权的意识和水平,促使其生产安全的产品,提供安全的服务,预防和减少安全隐患,确保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人身权和财产权不受到损害。二是增强节约资源和环保意识,保障环境安全,维护消费者的长远利益。三是要特别注重对老人、儿童、农民等弱势群体的保护,采取措施,保障他们的安全权益。四是树立科学、合理的消费观念,使消费行为符合安全消费的要求,通过消费者的选择推动
行业规范发展,更好地保障消费者安全权益。(邹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