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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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十五:谨慎购买“山寨手机”

2012-02-29   作者:孙莉   浏览:2475

 

手机看电视不到十分钟就花费了40多元,王某直叹“这可比有线电视贵多了。”近日,太和县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受理了这样一起投诉。
60多岁消费者王某平时会和在外地打工的子女通通电话,为了方便,买了一款酷似某品牌手机的“山寨机”。手机功能倒是不少,但不会使用的王某也没敢乱按。前几天王某使用手机时发现手机里有个“在线电视”的功能,想到手机说明书上写着手机电视免费,看便打开看看。画面非常不清晰且断断续续,看了几分钟后王某觉得索然无味,便关闭了电视功能。下午王某想给子女打电话时,却发现手机已经停机。王某纳闷话费才交的怎么会没有了,王某认为通信商没有把自己交的话费充进自己的帐户,投诉到太和县工商局消费者协会。该通信商工作人员到消协后通过调王某的账单发现,王某手机流量用了40多元,而上网的时间正是王某用手机看电视的时间。
 “山寨手机”以其价格低廉、功能齐全、款式新颖、待机时间超长等受到一些消费者的追捧。但是“山寨手机”存在着一些质量和虚假宣传问题为消费者广为诟病。近年来,手机投诉一直是消费投诉的热点,而绝大多数的手机投诉都是“山寨手机”。太和县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手机时,一定要注意产品质量,最好到正规商店、专卖店购买。消费者在购买时,一定要向商家索要保修卡和发票,以维护自身合法消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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