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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消协2011年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安排

2012-02-14   作者:桂仁刚   浏览:2559

 

宣州区消协2011年工作总结及
2012年工作安排
 
2011年在省、市消协的指导和区工商局的领导下,我区各级消协组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能,按照2011年工作安排部署和要求,以“消费与民生”年主题为主线,着力解决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实际的问题,推动消费维权深入发展,为拉动内需、促进消费、构建良好和谐的消费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2011年工作总结
(一)围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深入开展“3·15”纪念活动
为纪念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加大消费维权力度,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营造和谐稳定的消费环境,根据市消协的统一部署,在市、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隆重开展了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在此次活动中,共设立宣传服务台7处、可移动宣传板18块、悬挂条幅7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450余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150余人次、接受宣城电视台专访1次,“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日现场销毁假冒伪劣商品价值10多万元。同时针对2010年度的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及有关消法维权知识进行了现场讲解,提高了群众学习消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积极性,使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
(二)做好消费者日常投诉调解工作,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宣州区消协不但把提升整个社会的诚信度做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而且对消费者投诉的个案也认真对待,一丝不苟。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有诉必接,有接必果,不以事小而不为,不以事难而推诿,坚持及时受理、及时调查、及时取证、及时调解、及时处理。据统计,截止目前,2011年我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59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41万元,调处消费纠纷的结案率达到99%,收到消费者赠送的锦旗6面,今年我消协还被市消协推荐为全省“消费纠纷调解先进集体”,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同时,我会目前已初拟出宣州区2011年十大维权典型案例,即将对外公布。
(三)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与联系,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
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一是高度重视和发挥新闻媒体对消费维权的宣传和监督作用,广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消费维权知识,动员和鼓励广大消费者运用法律武器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维权舆论氛围。二是及时在网站、杂志、报刊等发表消费者维权动态,对一些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在网站、杂志、报刊上及时揭露批评,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据统计,2011年以来我会共发布维权动态16篇,其中已有4篇报道在省消协网站上刊登,有2篇报导在市工商局网站上刊登,有2篇报道在皖南晨刊报社登报,有多篇新闻通讯在“宣城零距离”、“5280栏目”等栏目播放。三是针对消费热点,及时发布消费提示。针对消费热点、易发问题,及时发布消费提示,2011年共发布消费警示4个,内容涉及食品、数码产品、商品服务质量等方面,为消费者提供了真实可靠的消费信息,鼓励、指导消费者科学、合理选择,让更多的消费者避开消费陷阱。
(四)扎实开展“一会两站”建设,进一步壮大消协组织队伍
为方便消费者申诉举报,针对消费者申诉举报相对集中地手机、家电、超市、家具等行业,宣州区消费者协会还积极指导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建立消费者投诉点,支持有条件的经营者开辟解决纠纷的“绿色通道”,在一些大型商场、超市,如宣城市台客隆超市、苏果超市、商之都、新百百货设立了一批12315公益广告牌,设立消费者服务专用电话,安排专人负责处理消费者投诉,通过协商方式就地解决消费纠纷,畅通服务领域消费维权的主渠道,方便消费者申诉举报,实现哪里有需求,哪里就有服务,哪里就有服务维权。截止目前,我区共有7个消协者分会、两站204个,建成面高达98%以上。同时为更好地履行消协职能,强化社会监督,壮大维权力量,2011年,宣州区消协开展了义务调查员补聘工作。义务调查员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对更好地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监督有着积极的意义。区消协工作人员通过上门服务、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耐心、细致开展工作,提高群众对该项活动的认识。目前,宣州区消协已发展了义务调查员171名,进一步壮大了消协组织队伍。
(五)认真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1、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诚信承诺企业联盟建设”,自觉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法定义务,自觉遵守中国消费者协会《良好企业保护消费者利益社会责任导则》,明确工作目标,充分工作内容,组织开展“和解员”培训,落实消费纠纷和解在先的理念,以实际行动构建诚信和谐的消费环境。
2、完成省消协开展的安徽省物业服务问卷调查活动,走访调查了西林名都、都市人家、敬亭苑等小区,深入了解广大消费者对当前物业服务业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调查结果组织开展相应的社会监督活动,同时将相关情况向政府和相关部门反映,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针对消费者关注的热点、难点及有关垄断行业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组织开展了消费者评议活动。对保险公司、液化气更换服务开展消费者评议,推动有关问题的改进和解决。
4、开展了“消费教育进校园”活动。以生动、真实的案例唤醒消费者对食品安全和消费教育的高度重视,不断扩大宣传力度,受到了广大消费者及中、小学生的热烈欢迎和广泛参与,增强了学生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5加大了对消协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参加了2011年全省消协秘书处工作人员培训会议;参加了市消费者协会组织的全市消协系统工作人员培训会议和专职网络办公平台信息员培训会议等。同时还加强了对各消协分会的业务指导,要求全体工作人员主动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人民调解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政策。
6积极参加省局组织的各项活动。参加了10月11日和10月13日举行的全国消协组织投诉调解技能大赛宣城市预赛和安徽省消协复赛,并分别获得第一名和“优秀奖”荣誉称号。根据省消协《关于开展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课题研究的通知》文件要求,按时上报了《浅谈服务领域消费维权活动开展情况》课题研究工作。
二、2012年工作安排
1、继续做好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努力提高受理投诉工作的水平和成效。受理消费者投诉与咨询是消费者组织的日常工作,一是要千方百计创造条件,方便消费者投诉努力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二是重点做好农村消费者投诉受理调解工作,帮且农村消费者排忧解难;三是抓住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调解;四是对重大投诉案件及时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2、继续做好维权动态、消费警示的发布工作;
3、召开区政府消协办公会议和消费教育进校园活动;
4、继续推进“一会两站”和“诚信承诺企业联盟”建设;
5、积极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的监督检查,确保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犯;
6、完成省、市消协布置的其他各项工作;完成区工商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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