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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南县消协解读“预包装食品无标签:法律禁卖”案件

2012-02-10   来源:原创   作者:郑刚   浏览:2459

 

阜南县消协解读“预包装食品无标签:法律禁卖”案件
日前,阜南县工商局查处了一起销售无标签预包装食品违法案件,调查中发现,一种无任何标识,形似“果冻”的食品,购进5箱竟卖了4箱半还多。看来部分消费者对于“预包装食品必需设置标签”的规定的认识程度还有一定距离,消费安全意识谈薄。阜南县消协公布了此案件例,以此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安全法》明文禁止生产和销售,切勿购买。
不久前,阜南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中,发现一副食品店中销售的一种外观形似“果冻”的食品包装袋上无任何文字和图形,即无食品标签。细致查看,该“果冻”有三层包装,外层是纸箱(1×10袋),中间是塑料袋(1×5只),最里面是单个果冻的小塑料盒包装,但三层包装上均无任何文字和图案。《食品安全法》明文规定,禁止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执法人员遂立案调查。
调查得知经营者从外地购进这种“果冻”5箱,除外观无标签外,长相与品牌果冻无二,由于价格较低,销售的还不错,短时间内就销售4箱零7袋。调查后,工商人员以当事人违反《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构成销售无标签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没收了无标签的预包装“果冻”3袋,并给予了经济处罚。
阜南县消协认为此案例具有现实意义,公布了此案并进行了解讲读。消协人员说,《食品安全法》不但规定了禁止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而且对什么是预包装食品作出了定义,就是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通俗地讲,预包装食品可从三方面理解:一是属于食品;二是该食品由包装材料和容器进行了定量包装、盛放;三是包装、盛放是在消费者购买之前预先进行的。此外国家还专门制定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标签上必需写明食品的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说明、配料表、检验合格证、产品标准号、QS认证等重要信息内容。包装上无标签,消费者就无法辨别该食品的品名、厂名、厂址、产品营养成份,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重要内容,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就无从查处。
消协人员说,食品标签就是食品上市的“身份证”、“通行证”。消费者发现预包装食品无标签不要购买,并拨打消协投诉举报电话举报。
(阜南县消协郑刚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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