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当前位置:安徽315>江淮维权>滁州市>明光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维权动态

明光市消协突出“四个重点”做好2012年消费维权工作

2012-02-07   来源:原创   作者:明光市消费者协会   浏览:3851

 

2012年,明光市消协将紧紧围绕消协岗位目标责任,切实履行消法赋予的各项职能,大力宣传“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四个重点”,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一、以组织建设为重点,推进组织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努力构建我市消费维权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建立健全消协组织制度,以制度建设为基础,助推消协工作全面发展;二是大力推动政务信息化发展,充分利用消协网络政务信息平台等信息化方式方法,提高办事效率;三是加强基层组织网络化建设,充分发挥“一会两站”的优势;四是继续发展“诚信承诺企业联盟”,提高企业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自觉、自律能力;五是强化义务调查监督员和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建设,经常组织培训,开展活动,发挥他们在对商品监督和服务业质量监督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中的积极作用。
二、以宣传教育为重点,促进安全消费、理性消费、文化消费。一是大力宣传年主题。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消费与安全”年主题的依据、意义、内容和目标,把年主题的宣传贯彻到各项工作之中。通过广泛宣传“消费与安全”这一年主题,提高社会各界对消费和安全的认识,积极参与年主题活动。同时,还能提高生产者、经营者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自觉性,在全社会营造一个放心和谐的消费环境;二是以“3.15”权益日作为载体,进行一次全方位的消费维权宣传,力图在全社会掀起一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热潮;三是根据日常投诉及其他工作,适时的发布消费警示、消费指导,提高广大消费者的安全消费、科学消费、理性消费意识,增强消费信心,进而拉动消费,带动经济增长。
三、以纠纷调处为重点,强化权益维护,确保消费安全。积极受理消费者申(投)诉工作,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及时化解消费纠纷,确保消费者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努力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办实事,依法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采取各种有效形式,组织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工作,扩大居民消费,引导和加快居民消费结构优化与升级转型,实现改善民生和扩大内需的和谐统一,增强经济发展的动力和后劲。同时,要通过消费教育引导活动,增强和提高广大消费者识别、辨别真假意识和能力,从而更好的树立自我保护意识。
四、以调查监督为重点,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首先,消协要围绕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加强对相关领域的社会调查、社会监督,开展社会评议,了解民生、民意,为政府部门制定相关的消费政策法规建言献策。其次,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各类专项整治,约束企业行为,制止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促进行业服务水平的提高,提振消费信心,增加消费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总之,新的一年,明光市消协将紧紧围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按照上级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团队精神,正确履行职能,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真正为广大消费者创造安全、放心、健康的消费环境,全面提升消协在社会中的好形象,为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添砖加瓦。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