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明光市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一起手机质量消费纠纷,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元月20日,消费者李先生在明光市某手机经营店购买了一部某品牌手机,价格为920元。元月31日上午,李先生发现手机在拨打时没有声音,不能正常使用。便于当天晚上到该手机经营店协商调换,但经营店负责人拒不答应,双方争执不下。第二天,李先生来到市消协办公室,投诉要求调换。
市消协工作人员在对手机进行现场检测时,发现该手机确实存在拨打时没有声音的问题,消费者无法判断电话是否已经接通。于是,消协工作人员立即联系了该手机经营店负责人,向其详细讲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手机三包的相关规定,要求其平时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办事,诚信经营。最终,该经营店负责人同意给予李先生免费更换同型号手机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