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第1号)
南苑时代广场一期业主:
南苑置业有限公司已和你们委托的代表达成和解协议,请各位未办理手续的业主抓紧时间于2012年2月15日前带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们办理的还需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合同、发票,到颍上县消费者协会办理退款的有关事宜。
颍上县消费者协会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