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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县消费者协会2012年第一号消费警示

2012-01-18   来源:芜湖县消费者协会   作者:葛慧娟   浏览:3186

拼车出行需谨慎

春节临近,“拼车帖”在一些网站上火了起来。我们在许多网站上都看到了不少网友发帖“求拼车”,且得到了不少响应。据某报发起了“拼车回家,你愿意么”的调查,结果显示其中53%的网友表示“会拼车,节约成本,且可交到朋友”,而47%的网友则认为“不会,不安全的因素太多。”为了方便、节省开支,不少人拼车回家。可是,拼车出行虽然方便,但隐患不少。

有关专家人士表示,拼车回家不能以盈利为目的,否则属于非法营运,而共同承担成本费用的拼车方式并不违法。但是,“这样互惠互利的方式表面看来没有问题,其实存在很多的安全隐患。”比如,在拼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话,责任不容易区分。“拼车前最好与驾驶人签协议,明确各方的责任,事先讲好拼车费用以及可能出现的问题等。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能够保障双方的个人权益。”

因此我消费者协会建议,拼车一族可以通过以下3个办法来保障自身的安全:第一,明确对方身份。彼此取得联系后,让对方提供相关的身份证或驾驶证(即有效证件),然后到当地派出所进行核实。第二,起码找一两个熟人共同拼车,可以通过朋友的朋友相互介绍。第三,咨询律师后,拼车成员共同签订一份安全协议,以防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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