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议选举产生了鲁和平同志为镜湖区消费者协会第三届理事会会长,聘请镜湖区政府副区长许兰同志为名誉会长,选举产生了7名副会长、1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14名常务理事、35名理事。
徐涌代表市消费者协会向大会的召开表示了热烈的祝贺。会议听取了王胜副局长所作的区消协第二届理事会工作报告,报告从四个方面客观、全面的总结了二届理事会五年来所做的工作。一、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完善消费者救助体系,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二、加大消保知识宣传力度,大力开展消费教育与宣传活动,全面提高全社会维权意识;三、加强自身组织建设,完善“一会两站”维权网络体系,实现自我规范和提高;四、树立诚信典范,优化消费环境,推动企业落实社会责任。区消协会秘书长周能颖宣读了第三届理事会章程(草案),并作修改情况的说明,会议审议通过了《镜湖区消费者协会章程》。会上区老干部督察组组长梁钢对区消协顺利换届和新当选的消协理事会组成人员表示热烈祝贺,并对做好新时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希望新一届理事会要牢记使命,开创我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局面;二是希望新一届理事会要创新工作机制,全面履行法定职能;三是希望新一届理事会要创新消费理念,不断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新当选的区消费者协会第三届理事会会长、区工商分局局长鲁和平同志发表了重要讲话。对今后消费者协会工作的开展,提出了六点意见:一是要加大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力度,努力营造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二是要加大受理和处理消费纠纷力度,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要加大消费宣传教育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四是要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努力构建消费维权工作长效机制;五是要加强各部门协作配合,不断提高消费维权的整体合力;六是进一步加强消协组织自身建设,不断提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
最后,鲁和平会长指出,区消协第三届理事会要忠实地履行《消法》赋予的职能,在区委、区政府、区工商分局的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帮助、支持下,要站在新起点,谋求新发展,寻求新突破,再上新台阶,努力开创消费者保护权益工作新局面。(周能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