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生产企业联手打假假名酒现了原形
日前,阜南到工商局和名酒生产厂家联手在一超市现场查处一起销售假五粮液、假剑南春名酒案。包装精美、标注齐全、标价几百、防伪标识闪闪发光,“中国名酒”、“中国驰名商标”赫然在目的“五粮液”、“剑南春”竟然是假酒——打假现场,一些消费者手拿这样的“名酒”被High住了。生产厂家专业打假人员说,两“名酒”包装完全“克隆”真品,“防真”技术高超,不怪一般消费者惊叹。好在“李鬼”碰上了“李逵”,假名酒立刻现了原形。
不久前,阜南县工商局接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和四川绵竹剑南春酒厂有限公司的两名打假人员举报,称县城一超市销售的“五粮液”白酒和“剑南春”白酒是假冒本公司的产品,请求查处。
接举报后,工商人员随两名举报人来到某超市,发现店中摆放着标注为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五粮液”52。%VOL浓香型白酒3件(500ml×6盒/件),四川绵竹剑南春酒厂有限公司生产的“剑南春”52。%VOL浓香型白酒2件(500ml×6盒/件)零3盒。在履行完相关程序后,执法人员现场打开两种白酒的外包装,委托两名厂方专业打假人员,逐瓶对标注为本厂生产的白品真伪进行鉴定。厂方打假人员从外包装箱、内包装盒、商标、瓶盖、产品批号、物流码和防伪标识等方面存细进行查看,同时运用“检测窗”技术检测指定的区域,查看防伪标识的颜色反应。综合几方面的检测结果后,两名打假人员判定:所有被检测白酒均不是自己厂家生产的,是假冒产品。随后两名打假人员依据厂方的授权,代表本公司出具了正式的《产品鉴定说明书》。鉴定时引起了超市购物群众的围观,有的消费者睁大眼睛仔细查看想发现端倪,找出破绽,无耐摇头感叹:太像真的了!什么也看不出来。
在得到鉴定结论后,阜南县工商局初步认定,举报情况属实,遂对两个牌子的5箱零3盒假冒白酒实施扣留强制措施并立案调查。
调查中当事人自述,自己分别于2009年5月和2010年5月从合肥长江批发市场购进这两种白酒各3箱,“五粮液”白酒购进价为2100元/箱,“剑南春”白酒购进价为1450元/箱。执法人员问:“你购进的‘五粮液’、‘剑南春’价格相对较低,你没怀疑酒有可能有问题吗?”当事人回答:“进的时间比较早,那时市场就那个价。近期名酒价格才涨幅较大,因此购进时没有产生怀疑。”工商人员要求当事人提供购货发票等相关票、证时,他说,购进时对方没有开具购货发票,自己也没索要质检报告,回来后也未建立进货台账。当时人否认存在主观故意,但不能提供出相关证据。被查时“五粮液”标价为758元/瓶,“剑南春”标价为348元/瓶对外销售。“五粮液”没有售出,“剑南春”卖出3瓶。
经过充分的调查后,日前阜南县工商局调查终结了这起案件。工商部门认定,当事人经销假冒侵权的“五粮液”、“剑南春”白酒的行为属于《商标法》第52条规定的行为,构成了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依据《商标法实施条例》,工商部门决定对当事人给予没收侵权白酒5箱零3瓶,同时按违法货值金额1倍的金额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阜南县工商局郑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