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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商家促销升级,消费者购物要理性

2012-01-13   浏览:3370

 近期,年终“血拼”人气火爆。不少商场在搞年终大优惠,在网上也有部分网站在搞年终促销。随着圣春节的临近,商家的优惠促销还将一浪接一浪袭来。消费者应该如何对待?需要提防哪些消费陷阱?县消协在此给您提个醒:
    一是理性对待年终“血拼”。每逢年末岁初,商家都会搞优惠促销。有的消费者理性消费,按需购物,既买到了心仪的商品,又享受到促销的实惠。有的消费者盲目消费,冲动购物,一味追求低价,不仅导致开销激增,而且买来的商品也往往因为不符合实际需求而“压箱底”。消协提醒您:年终“血拼”时不要冲动购物,更不要贪图便宜。只有理性消费,才能让您实实在在地享受商家促销的优惠。
    二是看清促销优惠门槛。目前,商家的优惠方式主要有“打折”、“降价”、“立减”、“积点”、“返利”、“返券”等。它们往往被商家附加了条件,暗设了门槛。有的规定“部分柜台、部分商品不参与优惠”、消费满额才能赠送、使用“积点”或“返券”来抵扣价款等,有的限定促销商品的数量和范围、“返券”使用期限和方式等。消协提醒您:年终“血拼”时,不仅要关注优惠举措的方式和力度,还要关注相关附加条件,避免落入优惠促销陷阱。
    三是提防假冒伪劣“特卖品”。为了促销商品,不少经营者举办特卖会、展销会。这些特卖会、展销会良莠不齐,更有甚者鱼目混珠,将假冒伪劣商品混迹其中。消协提醒您:在特卖会、展销会购物,要看清商品的厂址厂名、生产日期等信息是否齐全;购买食品的,还要查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购买名牌商品的,必要时要求经营者出示相关品牌授权书以验明“正身”,确保自己买到货真价实的“特卖品”。
    四是留意先提价再折价的“虚假打折”。“虚假打折”是指经营者用“先涨价,再打折”的不法促销手法来忽悠消费者。近年来,经相关政府部门整治,此类现象已大为减少。但是,还有个别不法商家在搞打折猫腻。县消协提醒您:购买“特价品”前多跑几家商店,采用“价比三家”的办法做好“功课”;一旦发现经营者存在“虚假打折”行为,及时向工商、物价、消费者协会等部门投诉举报。
    五是明确“特卖品”同样享有“三包”。目前,部分经营者为规避“三包”责任,有的故意把“特卖品”与“处理品”相混淆,有的事先张贴“不退不换”的店堂告示。消费者协会提醒您,“特卖品”有别于“处理品”,其使用性能一般不具有瑕疵。消费者购买“特卖品”后享有与“正价品”相同的“包退、包换、包修”权利,所谓“不退换”的店堂告示不具有法律效力。
    六是索要并妥善保存相关凭证。依据《消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后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消费者协会提醒您:无论参加何种形式的特卖会、展销会,都应当索要盖有公章的有效购物发票、保修卡等凭证,并且妥善保存,以便事后据以维权。
    此外,消费者协会希望广大商家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依法经营,提高诚信,加强自身规范和自我管理,完善相关预案和应对措施,公平、有序、诚信地开展年终优惠促销活动,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和消费市场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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