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泾县消费者协会泾川分会成功调解一起关于婴幼儿奶粉引起的消费纠纷,消费者赵某获得了2100元的赔偿。
2011年12月8日,家住泾县晏公茶冲的赵某在泾县某超市购买了“贝因美”婴幼儿奶粉四盒,每盒64.5元。消费者在一次冲泡奶粉时,发现里面有疑似碎毛发的异物,于是找到该超市,营业员为其更换了一盒奶粉,并没有与超市相关负责人联系。消费者回家后担心奶粉会影响小孩的身体健康,疑虑并没有消除,次日前往医院检查,却因婴儿太小无法做体检而返,消费者一家人可都愁坏了,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于12月21日来到泾川消协分会投诉。
消协工作人员受理投诉后,对奶粉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立即召集经营者调查了解,并由“贝因美”公司驻泾县代表、超市相关负责人到场,现场又拆开一盒奶粉,发现奶粉中仍含有疑似碎毛发异物,消协工作人员并立即主持双方调解,向经营者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有关知识。最终,双方人员在消协主持调解下,消费者获得了十倍赔偿,拆开的两盒奶粉价值129元,消费者获得1300元赔偿,另外经营者补偿消费者误工费、车旅费等费用800元,合计2100元。对于消费者担心的问题,经营者认为可在婴儿四个月大时去医院体检,如果确因奶粉而导致的健康问题,经营者愿意承担相应责任。一场因婴幼儿奶粉引起的消费纠纷得到了圆满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