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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夜饭的消费警示(2012年一号消费警示)

2012-01-12   来源:六安市消协   作者:六安市消协   浏览:2924

一、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而应事先与商家签一份书面合同,写明所订的桌位、消费的时间、消费的价格,并将饭菜质量、服务标准以及违约责任标注清楚。二是区别“定金”与“订金”。消费者在预定年夜饭时要弄清楚自己交的是“定金”还是“订金”,“订金”具有预付款性质,如果消费者取消预订,饭店应当退还。而“定金”具有担保作用,金额不得超过总价款的20%,如果消费者违约,定金不退,如果商家违约,则应向消费者双倍返还定金。如果担心年夜饭的情况可能会有变化,就预交“订金”。三是防备酒店额外收费。消费者要仔细询问酒店春节期间就餐时是否还有其他服务和收费项目,以免发生纠纷。四是如果饭店推出的“年夜饭”只是按价位让消费者选择,没有明示具体的用料、分量,消费者一定要详细询问清楚具体菜品内容,并在合同中注明。五是先看账单后埋单。一些酒店在结账时会出现算进不算出的账单,单方面增加几个莫名其妙的菜肴或者其他收费项目,消费者在结账时要核对账单再埋单。六是索要消费凭证,以备滞后维权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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