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繁昌县消费者协会荣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2011年度繁昌县消费者协会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开展了工作:首先结合“3·15”活动,召集消协各理事成员及各基层消协分会、投诉站负责人系统学习了开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活动的有关文件,统一了大家思想认识;其次牵头各理事成员单位结合各自实际,从有效开展维权行动角度出发,对“消费与民生”年主题进行了大力的宣传;第三对“消费与民生”年主题贯彻落实好的单位进行了表彰及经验推广;第四延伸维权链,加强同工商、质监、药监、卫生、农业等行政执法单位的联系和配合,全年解决投诉600余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技损失60 余万元;第五通过散发宣传单、在报刊、电视台等媒体实时发表维权案例、消费警示,邀请有关专业人士深入社区、学校讲解维权知识等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宣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知识,使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得到了不断增强,为繁昌县经济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作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