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消协印发《关于表彰全省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决定》,授予贵池区消费者协会“2010—2011年全省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先进集体”称号。
今年以来,贵池区消费者协会立足职能,围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按照省消协工作安排部署,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维权、热情服务、促进和谐”的工作理念,以进一步提升消协组织服务力、公信力、影响力、救助力为目标,以创新维权理念、完善服务体系、强化社会监督、开展消费教育、加强自身建设为保障,深入开展了“消费教育进校园”、“消费教育进社区”等消费教育活动,提高了消费者维权能力和水平。
此外,区消协广泛实施了“投诉不出门店”活动,要求设立消协服务站的企业在第一时间积极化解消费纠纷,避免消费者二次投诉或多方投诉,提高了企业自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创新了处理消费投诉工作机制,为消费者排忧解难。通过开展明码实价社会监督活动、老年人生活消费调查问卷、小区物业管理消费者满意度调查问卷等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消费环境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