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消协:
为了更好地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打造信用滁州,促进我市企业诚信经营,积极履行法定义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树立一批市级诚信经营、优质服务的样板企业,推动我市企业管理水平和社会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市消协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0--2011年度市级“诚信单位”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的条件
1、重视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依法规范本企业的经营行为(食品生产企业不在评选范围),努力减少消费者权益争议。
2、完善经营服务机制,确保经营活动的安全、卫生与质量,不经销假冒伪劣商品,不提供虚假宣传服务,价格合理并明示,服务热情周到。
3、对确属因商品与服务质量问题引起消费争议,能及时有效的协商解决,做到解决消费争议不出班组、不出部门、不出单位。
4、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基础上,被推荐的候选单位还应在同行业中为骨干企业,质量服务上乘,企业信誉优良,坚持公平交易与正当竞争,并且在近两年内未发生批量质量问题或不良社会影响,未被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
二、申报材料
企业按照上述条件自愿向当地消协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1、填写“滁州市消费者协会争创‘诚信单位’申报审批表”(见附件);
2、提供企业质量和服务获奖证明复印件(以近两年所获最高荣誉奖项为主);
3、提供企业在服务和质量方面向社会承诺的内容。
三、推荐名额分配
各县(市)、区消协推荐8名,开发区消协分会推荐4名。
四、时间安排
1、2012年1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上报市消协。
2、市消协将对推荐单位进行审核验收,并于次年“3·15”期间进行表彰。
五、活动宣传及费用情况
为了扩大“争创”活动的宣传及影响,此次表彰活动除统一制发证书、铜牌外,还将向社会发布公告。费用情况:证书、铜牌、公告费由获奖单位自理。
联系电话:0550-3218315;联系人:朱伟伟。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滁州市消费者协会2010—2011年度
“诚信单位”评选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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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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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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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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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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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营 范 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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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及近年来获奖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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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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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消 协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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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协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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