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消费者孙传伟有了电脑却不能上网,心理很是焦急和郁闷。1月末到阜南县移动公司办理宽带服务,对方口头答应很快将为其安装宽带服务,让其上网。但是安装宽带的事情一直没有落实,多次打电话催促仍是遥遥无期,一拖再拖,直到3月10日还未提供服务。于是孙向阜南消协反映了此事。
处理过程与结果:阜南县消费者协会接诉后,迅速与移动公司取得联系,对方答应最近几天为消费者安装宽带服务。他们并以线位不够,必须等到一定的数目后才能安装为借口来搪塞消费者。据消协人员跟踪了解直到4月份消费者孙传伟才享受到宽带服务。在信息技术日益发达的今天,安装宽带进行上网怎么那么的难?
案件评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五条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为电信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和价格合理的电信服务”。在本案例中消费者孙传伟从一月份就开始向移动公司申请电信服务,但是对方一拖再拖,把消费者的申请置之不问,直到四月份才提供服务,期间消协工作人员还多次催促移动公司尽快为消费者安装宽带。这显然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五条。这起投诉凸显了消费者对电信服务部门作为公共垄断服务企业投诉解决难的问题。目前几家电信行业是划区域的独占经营,各个企业都有各自的地盘,在它的地盘内就不能享受到其他电信企业的服务。这样消费者无疑就限于被动的局面,任他们摆布。这样的垄断必将导致服务的跟不上,并派生出一些不合法不合理的霸王条款。一方面要提高广大消费者的自我维权意识,不能忍气吞声,敢于说“不”,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或向消协反映。另一方面希望相关部门要规范电信市场秩序,维护电信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电信业的健康发展。加大对电信行业的监管,打破这些不合理的区域限制格局,让消费者任意选择他们心仪的电信企业,还能促使电信企业互相竞争以提升他们的诚信意识和服务态度。让利于民,才能赢得广大消费者的信任和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