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了让您度过一个安乐、祥和的节日。泾县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要理性消费、提高维权意识。
一、两节期间,各商家争相推出打折、促销活动。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要注意看清商品质量,问清“三包”规定,售后服务等细节,不要因为价格低廉就盲目消费。商家所谓的“打折商品,概不退换”、 “赠品不包质量”是无效的,不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对于未标明“处理品”或瑕疵状况的打折商品,如果该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商家也应履行“三包”服务。
二、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要注意产品包装上是否贴有“QS”(食品安全认证),注意包装袋上标注的内容是否清晰、齐全(标签应标注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等),另外,要透过包装袋查看商品有无发霉变质的现象,如果是真空包装袋,应查看有无漏气、胀袋的情况。
三、预订“年夜饭”时,最好和饭店签订一份书面协议,写清定金、菜价、分量等问题,以免在发生纠纷无据可依。另外,也要注意食品安全问题,如果食物有问题,应注意保留剩余食品,并维持其原状,以便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购物时,一定要注意“预付”、“网购”、“返券”、“赠送”式消费,因为这些方式的购物,消费者的选择权、知情权、“三包”服务均难以保证,且购买的商品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无论是维权还是理赔都非常困难。
五、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要索取购物凭证、服务单据或者其他证据,并妥善保留,如出现问题,应及时拔打12315或向有关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