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消协开展“安徽省第八届省级诚信单位”、“芜湖市第一届诚信单位”回访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更加有效的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诚信单位建设,近日,根据芜消秘字[2011]14号文件精神,南陵县消协专门组织消协秘书处人员,深入实际,通过听汇报、看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南陵县11家诚信单位的企业消费纠纷和解、守法经营、诚实信用等情况进行了回访。
通过回访,发现我县诚信单位均能按照要求做到诚实守信经营,认真做好售后服务,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这次回访也使经营者认识到提高企业的诚实守信意识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提高企业的诚信度、公信力和信用指数,才能扩大市场份额,保障企业的经营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

美发美出烦心事,消协维权来帮忙
2011年12月11日,消费者叶某与其同伴在我县某美容美发店接受了离子烫服务,14日晚间洗发后,离子烫效果完全消失,且发质受损严重,遂于15日上午来我消协投诉,要求经营者退还所收费用。
南陵县消协依法受理了该投诉,并立即通知经营者前往消协进行调解。经查看,经营者对消费者投诉内容无异议,但要求不退还所收费用,而是为消费者重新做一次离子烫服务,消费者表示发质受损严重,近期再做对头发伤害太大,双方协商不成。消协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三十六条 “从事美容、美发服务的经营者和从事整容、整形服务的医疗机构应当明码标价、合理收费,不得价外加价,不得使用伪劣用品。达不到约定效果的,经营者应当按照消费的要求给予重作或者退还已收取的费用;给消费者造成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之规定进行了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经营者退还消费者及其同伴美发服务费用共416元。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美发服务经营者提供的服务没有达到约定效果而发生纠纷的案例。对此,本消协提示:消费者在美容美发店消费时一定要查看有关证照,选择证照齐全、正规经营、信誉良好的店,对经营者提供的烫发、染发等美发产品,应仔细查看产品标签上注明的产品名称、制造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卫生许可证号、产品标准号、特殊化妆品卫生批准文号等,并主动索要消费凭证,以便日后维权。

汽车退票有规定,乘车请赶早
日前,我消协受理了一起因没有及时上车要求退票引起的消费纠纷,消费者称花60多元购买了一张6:40开往南京的汽车票,因为没有及时上车造成车票无效,现要求运山集团予以退票。接到消费者的投诉,我消协工作人员立即联系运山集团,对方表示按照规定乘客因为个人原因造成无法上车车票作废应由其个人承担损失。经调解,运山集团同意退还消费者30元钱,消费者对这一结果表示非常满意。
消协提示:根据交通部《汽车客运站收费规则》第十五条“客运站办理退票向旅客收取退票费。由于客运站或承运人的责任造成延误发车或脱班,应允许旅客退票,并免收退票费;开车后不办理退票。”规定,消费者应提早上车,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及经济损失。

冬天已至,消费者应慎购电热水袋
眼下,天气渐冷,电热水袋销售进入旺季,但目前市场上各种材质和式样的电热水袋乱象丛生。消费者在选购电热水袋应加以谨慎,防止发生爆炸、灼伤等不必要的人身伤害。
电热水袋在市场上一般分为电极式和电热丝式两种。电极式热水袋发热体较小,危险系数大,2010年8月份国家已禁止销售。电热丝式热水袋发热体较大,使用相对安全。另外,消费者在选购电热水袋时,一定要看有无3C认证标志,查看有无合格证和生产日期,拒绝购买使用“三无”产品的电热水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