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南陵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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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消费者协会简报第一期

2011-12-23   作者:南陵县消费者协会   浏览:2687

南陵县消费者协会隆重举行换届大会

3月8日,南陵县消费者协会在鲁班国际大酒店会议室隆重举行了县消协第三届理事换届大会。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罗勇,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宗财,县政协副主席崔平,市消协秘书处秘书长李光萍及各镇领导出席了会议,县企业家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上,宣读了第三届理事会章程(草案),并作修改说明。同时,推选刘宗保同志为南陵县消费者协会第三届理事会会长;聘请罗勇、吴宗财、汪学德、崔平同志为名誉会长;并聘请汪锡文,刘志文,吴绪顺,张有火同志为理事会顾问;选举产生了29名副会长、4名副秘书长、52名常务理事、

114名理事。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罗勇代表县委对县消协顺利换届和新当选的消协理事会组成人员表示祝贺。并对做好新时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认清形势,增强做好消协工作的使命感。二是要围绕重点,务求消协各项工作有新突破。三是要协作配合,提高消费维权工作的整体合力。 
    新当选的南陵县消费者协会第三届理事会会长刘宗保发表了重要讲话。他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影响群众切身利益,为满足广大消费者日益增长的维护需求,将加大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力度,努力营造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同时,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纠纷力度,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对于消费的维权意识进一步深入、加强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最后,刘宗保会长指出,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境,要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构建消费维权工作长效机制,并加强消费者协会与各部门协作配合,不断提高消费维权的整体合力。

会上,市消协秘书处秘书长李光萍和县委领导都做了重要发言。

预付款消费如何保障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徐女士反应在某美容店办了一张充值卡,一年后被店家告知不能使用了。经调查,徐女士在办卡后,该店经营者发生变化,原店名注销,新经营者重新办理了营业执照,对原经营者办出的预付费消费卡不再提供服务。  

近年来,类似的预付款消费投诉案件越来越多。在处理类似的案件中我们发现要追究商家的责任获得赔偿并非易事,原因有两方面:  

其一,相关法律空缺,维权无法可依。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去制约预付式消费中出现的欺诈现象,相应的行业协会也缺少制约措施,大部分预付卡都是公司自行发售,并没有经过法律认证,所有解释权都在商家。因此,一旦出现纠纷,消费者就只能哑巴吃黄莲,即便向工商部门投诉,通过现行的《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很难从根本上解决纠纷问题。  

其二,行政监管真空,消费者求助无门。由于行政监管缺乏有效的法律支撑,预付式消费卡长期处于一种无序发行的状态。预付卡的促销方式、销售和服务价格、售后服务、退货制度等到底归谁管,没有一个部门说得清。  

消费提醒:  

在预付式消费中消费者通常会遇到三大陷阱:一是服务信誉难以保证。商家通常以免费体验和高额折扣为诱饵吸引消费者,消费者在购买消费卡后,发现对服务不满意时已经没有选择的余地了。二是合同不公,处处设限。一些商家在合同中制定了很多的格式条款、霸王条款,限制消费者的权利,故意减轻或逃避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所应承担的责任。三是关门停业,求偿无门。徐女士遇到的就是这种情形。

为此,建议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式消费卡前,要注意以下五方面:  

一要先考察一下商家的企业状况以及信誉,尽量选择规模大、信誉好、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二要避免一次性购买金额过高的预付卡,办卡时要索取付款凭据,并要求商家盖章。三要认真阅读有关购买预付卡的细则或者章程,详细了解其中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注意其中限制消费者行为的规定;四要详细记录每次预付卡的使用情况以及卡内的余额,保留好发票,有效防止卡内余额丢失;五是在商家出现不法行为时及时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或者向公安机关报案,以便及时挽回损失。 

 

专业点评:

对提供预付式消费的商家设立一定的门槛或者对提供预付款消费行为进行限制,对本案类似问题都能够起到防范的作用。从法律上说这样做的可行性还有待商榷,但加强对预付式消费提供者的监管,比如对预付款消费的提供者由有关部门或者组织进行备案等还是可行的。就目前的市场环境而言,消费者需谨慎选择预付款消费。预付款消费的消费者主要还是靠尽可能提高自身的消费技能和风险防范意识来保护自身的利益。也就是说,消费者需要擦亮眼睛,首先要选择可靠的交易对象,其次要履行完善的交易手续,特别是在相应的交易凭据(合同、发票、收据)上载明准确的交易主体和责任主体。

春耕来临如何识别假冒伪劣农资产品

对于农民来说,一旦遭遇假冒伪劣农资产品,无异于一次天灾。下面是识别假冒伪劣农资问题的一些简单方法,仅供参考。

  常用化肥质量鉴别

 从外观来看,氮肥或钾肥一般都是白色或淡黄色的结晶,略有吸湿性;通过灼热会有某些变化,如冒白烟、散发气味等;化肥在碱液中会放出氨味、出现沉淀等。

常见农药质量鉴别

首先要区别农药的不同作用,根据不同作用购买所需的农药。杀虫剂只能用于防治害虫,对农作物病害无效,但少数品种可兼治病害;杀菌剂对病菌有杀死作用或抑制生长作用,不妨碍植物正常生长;杀线虫剂是用来防治植物线虫病的药剂,多数采取熏蒸办法;除草剂是专门用于防治杂草及有害植物的药剂;植物生长调节剂是一类用来促进或抑制植物生长发育的药剂。

简易识别这些农药的方法一般是,看其物理性质,如固体或液体、粉状或乳油、气味、在水中的溶解度、在火中能否燃烧或熔化,以及能否气化或升华等;有无明显的化学反应现象,如颜色变化、是否沉淀等。

如果不明白农药特征的,或对所购农资有怀疑时,还应到有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进行咨询。

常见的伪劣农机

 现在,市场上的农机品种很多,其中不乏假冒产品,这些假冒劣质农机主要表现形式有以下几个方面:

1、标识:产品冒用、伪造其他企业的商标、标识,误导用户。通常多见于结构比较简单、加工制造容易的主机和零部件中,如旋耕机刀片、粉碎机锤片、筛片等。这些产品在外观、尺寸、油漆色泽等方面,相互间差异较大。选购时,可以采用多样品比较、与正品对照、称重等办法来加以识别。

 2、包装:冒用他人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以达到假冒的目的。这类假冒产品以农机具的零配件如柴油机的连杆、曲轴、喷油嘴等居多。因此用户在选购时,不能只看包装,还要看产品的技术文件和产品的外观、色泽等。必要时,索要产品鉴定证书,或者拿一个样品做一下试验。

3、证书:将产品的推广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产品认证、获奖证书等,粘贴在未获证的产品上;伪造获奖产品,诱导和欺骗用户。在选购产品时,消费者一定要对产品的有关证书进行查验,必要时可向有关部门进行咨询,搞清楚后再买。

 4、广告:一些企业一是给自己的产品挂上“高科技”、“新技术”、“新产品”的招牌;二是夸大产品的适用范围、销售区域和销售量;三是夸大产品的使用功能;四是利用广告词上提醒用户识假、防假的字眼,骗取用户信任。实际上这些产品的质量往往无法保证。在选购时,千万不要听信企业和经销单位的一面之词,记住向企业索要有关的质量证明文件,对照产品仔细查验。

农民购买农资需注意的事项

首先要慎重选择购买场所,要到有固定场所、证照齐全的农资经营单位购买。

第二,交易方式要正当,别轻信走村串户的推销者,并认真查验包装标识,查看包装是否规范,标签是否完整,有无合格证、厂名厂址、商标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使用说明等。

第三,不要购买拆开包装的散装种子、农药和化肥。

第四,不要贪图便宜。购买农资时,要仔细阅读使用说明,搞清楚适用范围和禁忌事项,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第五,要完好保存购物凭证,不要接收个人签名的字据或收条,注意留存种子、农药、化肥外包装和少量原品,以备日后投诉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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