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八公山区消费者协会在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消协和八公山区工商分局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消费与民生”为主题,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切实履行消协职能,、认真开展各项工作。以下是我们的工作汇报:
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1.八公山消保办公会议制度、2.理事会议制度和理事联系制度。
二 、为迎接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到来,为更好地宣传“消费与民生” 年主题,努力营造和优化良好的消费环境,我们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1. 我们成立领导小组。2。制定方案。3。积极宣传并接受咨询和投诉。4.展示维权成果。5.发布信息和警示。
三、 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和普法教育。为给孩子从小树立健康、科学、合理的消费理念、为培养广大小学生的消费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进一步改善校园消费环境,我们把消费维权知识真正落实到课堂。我们在去年工作基础上,把八区第二小学定为《消法》宣传教育示范点。
四、抓经营者自律,大力推进消费维权全覆盖。为了在消费者和经营者、生产者之间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我们将消费者权益保护从受理投诉、举报等治标手段向规范经营的治本手段转移,提高商家的自律意识,促进诚信经营。今年以来,我们消协同志在一边接待来访和投诉的同时,还一边抽空到辖区重点26家企事业单位进行回访,听取他们合理化建议,积极采用建议、提示、教育等手段向商家开展消费权益保护领域指导工作,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向市场。同时又发展了三家优秀企业加盟“诚信承诺企业”这是民心工程,是工商部门的重要职能和长期任务。
五、认真接待群众投诉和市局12315反馈的投诉。这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我们为消费者排忧解难,争取做到有报必查,尽最大可能的及时有效化解消费纠纷,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初始状态,为政府分忧,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今年我们共接到咨询50余人次、38起投诉(除其中4起不予受理、2起未调解成功。)已调解成功32起纠纷。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4万余元。
六、大力开展宣传报道。我们一直以来注重引导,及时捕捉消费信息和动态,力争为群众创造良好的和谐的消费环境。有五篇报道在市级报刊上发表。
七、准时上报各类报表和总结;在省局网站上及时录入我们八公山区消费投诉信息和消费动态。
八、按照市局要求组织人员联合开展调查活动并提交调查报告。针对现在反应较大的商品房开发商、物业和业主的协调关系在新风苑小区进行了民意调查。
九、积极开展和巩固落实“一会两站”的成果、进一步加大“一会两站”建设力度,加快工作进度,健全城乡消费维权网络,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为服务消费者做出新贡献。我们还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社会监督作用,通过广泛聘请消费维权社会监督员、义务员和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自觉接受广泛的社会监督,依法调解消费纠纷,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今后,我们区消协将会在领导的指导和同仁的帮助下,继续努力,勤奋工作,争先创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