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1日,消费者叶某与其同伴在我县某美容美发店接受了离子烫服务,14日晚间洗发后,离子烫效果完全消失,且发质受损严重,遂于15日上午来我消协投诉,要求经营者退还所收费用。
南陵县消协依法受理了该投诉,并立即通知经营者前往消协进行调解。经查看,经营者对消费者投诉内容无异议,但要求不退还所收费用,而是为消费者重新做一次离子烫服务,消费者表示发质受损严重,近期再做对头发伤害太大,双方协商不成。消协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三十六条 “从事美容、美发服务的经营者和从事整容、整形服务的医疗机构应当明码标价、合理收费,不得价外加价,不得使用伪劣用品。达不到约定效果的,经营者应当按照消费的要求给予重作或者退还已收取的费用;给消费者造成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之规定进行了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经营者退还消费者及其同伴美发服务费用共416元。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美发服务经营者提供的服务没有达到约定效果而发生纠纷的案例。对此,本消协提示:消费者在美容美发店消费时一定要查看有关证照,选择证照齐全、正规经营、信誉良好的店,对经营者提供的烫发、染发等美发产品,应仔细查看产品标签上注明的产品名称、制造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卫生许可证号、产品标准号、特殊化妆品卫生批准文号等,并主动索要消费凭证,以便日后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