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加强诚信单位建设,确保推荐质量,依据“安徽省第八届省级诚信单位”回访工作的通知,蒙城县消费者协会对第八届“省级诚信单位”开展回访工作,现将本次活动总结如下:
一、守法经营方面:蒙城移动公司在推荐期间获得第九届安徽省文明单位、安徽省A级纳税信用单位、2010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表彰,无任何不良社会影响行政处罚;蒙城县东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被省工商联、省中小企业局、省消费者协会授予“全省经济实力百强企业”、“十佳文明商贸企业”、“重点商贸流通企业”、“诚信单位”、“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等,被亳州市政府授予“纳税贡献奖”、“市场开拓奖”、“市文明单位”、“十五发展创新工程先进集体”等光荣称号,被银行授予AA+的企业信誉。
二、履行守会责任,保护消费者利益等方面:蒙城移动公司积极在亳州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发布信息,公开业务资费标准。“10086”24小时接受消费者投诉,县公司成立投诉处理小组,及时解决用户投诉,避免投诉升级,确保用户满意;蒙城县东方汽车有限公司能够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确保消费者利益,主动开展消费教育。
三、商品售后服务方面:蒙城移动公司终端销售有完善的售后服务网络。客户所购心机在三包期限内出现任何非人为问题都可以到沟通100营业厅接受修、换、退等服务,让客户买得舒心、用得放心;蒙城县东方汽车有限公司作为一汽青岛及陕汽的服务站,有完善的服务网络、维修技术、服务态度严格按照厂家规范要求操作。
四、信息披露方面:蒙城移动公司产品的宣传内容客观真实、无虚假宣传,做到了明码实价、规范经营;蒙城县东方汽车有限公司作为一汽解放的4S店对产品和服务的宣传内容能做到客观真实、绝无欺诈客户行为,对市场营销一直坚持公平竞争、维护良好的市场氛围;
五、合同规范公平竞争方面:蒙城移动公司加强公司合同管理,防范经营风险,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国移动总部合同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安徽移动公司制定《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修订)》,市县分公司遵照执行,没有利用优势地位订立不平等条款等情况发生。公司遵守市场秩序,通过不断深化满足消费者需求开展市场竞争,无任何不正当竞争手段;蒙城县东方汽车有限公司在与消费者签订购车合一直本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
六、产品的生产和使用是否符合环境保护等方面:蒙城移动在加快自身发展的同时,始终不忘企业的社会责任和环保的意识,公司在基站建设、新产品开发利用、废弃通信设施和通信工具回收等方面,自觉带头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努力开发环保新产品,在员工中加强环保教育,在社会广泛宣传爱护环境保护环境;蒙城县东方汽车有限公司作为一汽解放产品作为我国汽车行业的老大,所生产的产品完全符合环境保护原则。
通过此次回访活动,总体情况是不错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受访对象重视程度不一致;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出现问题投诉时,处理不及时等。
针对这次回访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诚信单位的宣传力度,认真负责地把诚信单位的品牌打的更响亮,同时加大对《消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教育诚信单位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严格执行服务承诺,同时帮助严格执行“三包”规定,使他们真正做到服务热情周到;认真做好消费者的投诉、处理工作,真正达到和解促和谐的目的,以推动各行业,尤其是诚信单位健康有序发展。从而更好的保护消费者利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