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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消费者协会2011年受理投诉情况分析

2011-11-23   来源:萧县消费者协会   作者:萧县消费者协会   浏览:2267

   2011年,萧县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8件,解决1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9万元;接待来访、来电咨询5000人次。

一、投诉基本情况

1、投诉问题按性质分,质量问题13件,占72.2%;虚假宣传问题2件,占11.1%;合同问题1件,占5.6%;计量问题1件,占5.6%;其他问题1件;占5.6%。(见图1


图1:投诉性质比例图

    可以看出,在各类投诉性质中,质量问题投诉所占比重最大,虚假宣传问题投诉在今年呈上升趋势。

2、投诉问题按类别分类:家用电子电器类4件,占22.2%;服装鞋帽类3件,占16.7%;日用商品类3件,占16.7%;医药及医疗用品类2件,占11.1%;交通工具类2件,占11.1%;农用生产资料类2件,占11.1%;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类1件,占5.6%;电信服务类1件,占5.6%。(见图2

 


图2:投诉类别比例图

可以看出,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日用商品三者合计所占的比重超过50%,在各类投诉中占主流。

二、投诉热点分析

1、质量问题依然为消费“顽疾”

8个类别的投诉中,有6个类别中的案件与质量有关。无论是手机、鞋帽,还是电动自行车、农用收割机;无论是正规厂家生产,还是仿冒山寨产品;都会存在大大小小的质量问题,消费者难免会掉入陷阱。这些质量问题主要表现在,商品的实际性能与强制标准或约定不符、设计制造存在缺陷或瑕疵等方面。如:201166日,先生在某农机公司购买“雷沃GF35”联合收割机一台,价格为114600元。第二天,该机的变速箱、离合等就多处出现问题,无法正常作业。多次维修后仍无法正常使用,严重影响了先生的正常生产。先生多次找该公司协商赔偿事宜无果后,到消协投诉,经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最终农机公司补偿先生5600元,将该收割机进行维修至正常使用,并延长保修期一年。这是一起典型的产品因设计缺陷产生的质量问题。

2、虚假宣传成经营者惯用伎俩

本年度,有两起投诉十分引人注目,消费者都是因看了厂商或药店发布的虚假药品广告而上当受骗的。如:2011412日,女士在家收看县电视台播出的“胃舒宁”颗粒广告得知,该药对治疗胃病有奇特疗效,广告宣称服用该药如没有效果还可退货退款。于是就到广告中注明的药店花252元购买了两大盒(含六小盒)。回家陆续吃过两小盒后,不但没有任何效果,病情却有加重趋势。找到药店要求退还剩余四小盒的钱(168元)时,店方只同意退还130元,剩余38元不予退还。无奈之下,女士投诉到县消协。县消协接到投诉后,经过查证发现早在2010年,安徽省药监局公布的1-2月份117件违法药品广告中就有“胃舒宁”颗粒,其标注的违法原因为“擅自篡改审批内容、夸大药品疗效、虚假宣传”。工作人员实地走访药店,向其负责人告知了查证情况,店方最终同意将剩余的38元退还给女士。经调查,像女士这样的经历,很多消费者都遇到过。当前,无论是电视荧屏、广播电台,还是互联网站、街头巷尾,经常出现虚假宣传的身影,让消费者防不胜防,我们建议有关部门应加大查处力度,还消费者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3、手机投诉量仍居高不下

家用电子电器类一直是投诉的热点,而这其中手机问题可以说是热点中的热点。本年度我会处理了四起手机投诉,其中三个涉及质量问题,一个为手机维修问题。特别是山寨手机的问题十分突出,这一类手机多为小厂或作坊生产,以其低廉的价格和较多的功能吸引了不少消费者。但山寨手机最大的问题就是毫无质量保证,出现问题商家也总以各种理由推卸责任,不愿退货或调换,给消费者造成极大损失。我们建议应加大对山寨手机的上、下游市场的打击力度,特别是上游市场,只有阻断源头,才能从根本解决问题。

4、穿、住、行问题十分普遍

人们的日常生活,离不开吃、穿、住、行,食品问题首当其冲当然毋庸置疑,但穿、住、行问题在当前也十分严峻。特别是日用百货、服装鞋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十分普遍。如:2011612日,女士在某鞋店购买“锦901”牌鞋子一双,价格为25元。615日,鞋子出现开胶,长达六公分,根据“购货缴款凭证”约定,开胶五公分以上包换,投诉人找被投诉人换货,而店方表示只给修理,不给换货。无奈,只好到消协投诉。后经工作人员耐心调解,店方给戴女士调换了同品牌同型号的鞋一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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