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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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十二:购买银行保险“五注意”

2011-11-21   作者:朱娜   浏览:2677

 

购买银行保险“五注意”
近日,我县消协接到陈女士的投诉,称她于2010105日在某银行办理存款时,某银行工作人员推代办某保险公司的一款每年保金为5000元,连存10年,15年后方可取出保金,每年可获利500元的分红型保险,并告诉消费者任何某银行的分理处都会有此保险业务。但今年10月份陈女士回老家去银行再交今年的保金时却被告知无此保险业务,消费者感到被欺骗了,要求退保。后经消协调解某保险公司退还消费者3000元。
对此,我县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银行保险,要注意以下五点:一是要索要并认真阅读“投保前风险提示书”;二是要认真了解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和免除责任等事项;三是要了解购买保险产品以后退保是要有损失的;四是要了解保险产品有10天的犹豫期,即自消费者签收保单之日起10日内退保,如未发生保险金给付,保险公司在扣除工本费后,可全部退还消费者所缴纳的保险费;五是要了解购买的保险产品是一次性缴费还是分期缴费。
县消费者协会特别提示:广大消费者尤其是老年人在银行购买理财产品时,首先要问清楚银行存款、银行理财产品、保险理财产品的区别,然后再根据自身需要及财力状况谨慎选择,切不可在银行或保险公司的有关人员“忽悠”下盲目“投资”,给自己造成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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