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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外科私收费 消协来维权

2011-11-15   来源:墉桥区消费者协会秘书处   作者:周蓓丽   浏览:3906

 

患者徐某与201098日至115日在我市某医院脊柱外科住院治疗,住院天数58天,因为报销需要要求脊柱外科打印住院每日清单,脊柱外科护士解释打印1份要收取50元,2分收取100元,脊柱外科实际收取280元(护士收取)。患者徐某到埇桥区消费者协会投诉外科私收费80元,并且当时未开具任何发票或收据。
埇桥区消费者协会受理了该投诉。区消协工作人员立即与该院“一会两站”分站工作人员,开展调查、了解相关事实情况,联系护理部高主任,询问脊柱外科护士长及当事护士,认定确实存在乱收费、私收费现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患者享有医院知悉其医院收费项目真实情况的权利。和第十条的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医院脊柱科存在乱收费,违背消费者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可以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又根据《关于禁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的“公用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法律的规定,不得利用自身的优势地位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相关规定,医院应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消费者的损失和消除由此造成的负面影响的高度来认识和处理此问题。最终责令相关人员将私收费80元立即退还给患者,并向患者赔礼道歉,保证此类事件不再发生,患者对处理结果很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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