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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季打折、促销购物消费提示

2011-11-14   浏览:3787
秋冬换季之际,不少商家针对过季商品推出了“打折”、“返券”、“买100送50”等优惠活动,有的还专门举办特卖会,展销会进行促销。消费者在“淘宝”的同时要提防消费陷阱。
在此,池州市消协联合九华山风景区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购物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提防假冒伪劣“特卖品”。不少经营者以举办特卖会、展销会形式进行促销。这些特卖会、展销会良莠不齐,常常有假冒伪劣商品混迹其中。在特卖会、展销会上购物时,要看清商品的厂址厂名,生产日期等信息是否齐全;购买食品时,还要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购买名牌商品的,必要时要求经营者出示相关品牌授权书以验明“正身”,确保自己买到货真价实的“特卖品”。
二是留意先提价再打折的虚假“打折”。在购买“特价品”前可多跑几家商店“价比三家”,发现经营者存在虚假“打折”行为,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举报。
三是明确“特卖品”同样享有“三包”。部分经营者为规避自身“三包”责任,故意把“特卖品”与“处理品”相混淆,有的事先张贴“不退不换”的店堂告示。“特卖品”打折往往是过季、断档等原因,其使用性能一般不具有瑕疵,因而不是“处理品”,消费者购买后享有与“正价品”相同的“三包”权利。
四是索要并妥善保存相关凭证。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提醒广大消费者,无论参加何种形式的特卖会、展销会,都应当索要有效购物发票、保修卡等凭证,并且妥善保存,以便发生消费纠纷时,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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