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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上新车突然抛锚 消协维权终获三万赔偿

2011-11-07   来源:裕安区消协   作者:裕安区消协   浏览:4271

 

 
【案例简介】
2011年8月16日,陈某在六安市某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了两辆家用轿车,每辆轿车价值236000元。9月15日下午,其中一辆轿车在沪宁高速行驶中,突然减速滑行,无法继续行驶。经电话联系经销商后,就近4S店工作人员立即到现场检测维修,经维修人员确认,是变速箱发生故障。陈某认为自己购车时间不足一个月,行驶里程不足5000公里,完全是汽车质量问题,要求经销商给予退车或换车处理,并赔偿经济损失。但经销商只同意给予免费更换变速箱,并免费给予两年轿车保养(每次保养不得低于5000公里)作为赔偿。由于分歧较大,多次协商未果,于是陈某投诉到裕安区消协。
【处理过程及结果】
裕安区消费者协会受理了该投诉。消协工作人员认真听取了陈某的陈述后,立即致电该轿车经销商,询问详细情况。经调查,陈某反映情况属实,且双方对于这一事实均无异议。9月30日,工作人员约见了该经销商负责人,经协商,该负责人表示只同意在原有基础上给予3、4千元的经济赔偿,显然与消费者的要求差距甚大。后又经过多次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了协议,经销商免费更换轿车变速箱,并给予轿车两年免费保养(每次保养不得低于5000公里),同时给予陈某30000元经济赔偿,消费者对此表示感谢。
【案例评析】
     这是一起因汽车质量存在瑕疵而引起的消费纠纷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第二十三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第四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以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民事责任。消费者与经营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履行。”
本案事实简单明了,但由于家用轿车价值大,举证难,鉴定难,索赔难,且耗费时间长,换车很难,更不用说退车了。
目前关于汽车质量纠纷凤毛麟角的成功案例,也并非通过正常途径解决的 ,一是不停地找媒体,用媒体口诛笔伐给对方压力;二是找4S店和厂家的麻烦,直到对方受不了屈服了,才维权成功的。事实上绝大部分消费者,都是在不停地与4S店、厂家扯皮之中,自己放弃了退车的要求。新的汽车三包法案在10月26日听证 ,但出台仍无时间表,家用轿车维权之路依然艰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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