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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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变质野生小黄鱼引发的消费纠纷

2011-11-04   来源:石台县消费者协会秘书处   作者:何响玲   浏览:4778

 

  消费者于清晨在农贸市场某调味品干鲜店购买的20元野生小黄鱼,回家清理时发现已经变质了,在自行找摊贩理论无果后,投诉至消协,要求换鱼或退钱。消协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立即前往调查。经调查,消费者所持小黄鱼确实已变质。经过耐心的劝说,经营户当场赔付消费者20元钱,并向消费者赔礼道歉。对于此次调处的结果和处理速度消费者是相当满意,并竖起大拇指说:消协出马,一个顶俩。
  针对该投诉,消协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水产品时一定要观其形、闻其味、触其身,如果水产品发得亮而丰满、颜色过白,或是有刺鼻的刺激性气味,或是用手一捏很容易破碎,任何一种现象均可断定是由甲醛水发制的食品,切忌购买食用。此外,还要察看水产品外包装,注意标识是否齐全,并记得索要、保存购物凭证,以便出现问题后投诉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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