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省消协[2011]14号文件,加强对获得“诚信单位”荣誉的单位监督,使获得荣誉的单位真正发挥促进社会、企业诚实信用体系的表率作用,为消费者营造放心消费环境,近日,霍山县消协组织开展了对县内三家省级 “诚信单位”的回访工作。
这次回访主要采取实地查看、与企业有关负责人和员工交谈等方式,对所回访单位的诚信意识、质量管理、处理消费纠纷、完善售后服务等内容进行了解。重点对企业兑现诚信承诺、守法经营和消费投诉处理情况等进行了审查。在检查中,陈江秘书长询问了企业对“诚信承诺企业联盟”工作的落实情况,要求企业派专人负责,接待、登记、处理消费者的来人来电投诉和消协转办的投诉,以企业和消费者的和解为先,以和解促和谐,为和谐霍山建设贡献力量。
通过此次回访,我县三家省级“诚信单位”均能够按照要求做到诚实守信经营、兑现诚信承诺、确保产品和服务质量、认真做好售后服务、及时处理消费投诉,消费者对他们销售的商品和提供的服务均比较满意。此次回访有力地推进了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确保了被推荐省级诚信单位的质量,达到了回访的目的。
此次回访由霍山县消协秘书长陈江主持,县工商局消保股余方海和消协秘书处工作人员参加了回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