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
2011年8月16日,我市消协接到了江苏游客华小姐传真来的投诉信。信中反映情况如下:消费者华小姐来黄山游玩在黄山市台客隆超市专柜购买一款天梭表(款号为T41.1.183.33),价格为3320元。付款后消费者发现手表的表冠部位有问题,通过与百大同款同型号的手表对比,发现表盘的颜色不同,表盘里面的字体粗细和花纹都不同,消费者要求退货,商家态度强硬不同意。经过黄山市12315调解台客隆专柜同意换货。因店里没有多余的该款号的手表于是消费者同意由经销商将表邮寄给她。并抄了保修卡上的款号和手表吊牌上的编号,
处理过程及结果:
市消协接到投诉后立即处理此案并展开调查。把台客隆专柜负责人叫到消协了解情况并对手表的真伪问题进行询问调查,台客隆专柜负责人认定手表质量没用问题,要求对手表的真假进行鉴定。我们将这一情况和消费者进行了电话沟通,消费者同意对手表进行鉴定。9月初收到消费者在北京市钟表质量监督检验站对此手表鉴定报告的传真。依据检验报告,此表为假冒他人标示的产品。经过调查,消费者反映情况基本属实。于是市消协再次约谈台客隆专柜负责人并于10月13日约谈了天梭表合肥经销商负责人,指出台客隆专柜销售假冒名牌标示手表的行为违反消法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财产权,要求台客隆专柜退货,同时按照消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进行双倍赔偿并承担鉴定费用。不料该负责人态度强硬,在事实面前依然强行狡辩,在给消费者寄错了保修卡的情况下,否认被鉴定的手表是他们寄给消费者的那一款。市消协多次调解,台客隆专柜利用强势地位,拖延时间,以种种借口和理由拒不赔偿。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市消协按规定书面建议市工商局对台客隆专柜涉嫌销售假冒天梭表进行立案查处。在工商执法部门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下,通过对销售的天梭手表专柜进行检查,共扣押了天梭系列男女表共43块。货值约10万余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之中。为优先解决消费者的赔偿问题,市消协再次联系台客隆店长,因为消费者的票据是由台客隆超市开出,在铁的事实面前,台客隆超市同意赔偿。11月2日,经过市消协的账户,将赔偿费用、鉴定费用、邮递费用总计7725元转入消费者的卡上。消费者表示满意,并对黄山市消协为其挽回经济损失表示感谢。
案例分析:
此案件是一起消费者购买到假冒名牌手表而引起的纠纷。是一起典型的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和财产权的案件。消费者作为一个外地游客,在黄山旅游时购买到假冒名牌手表,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黄山的形象。
该案件金额较大,性质恶劣,因消费者在外地,维权困难,经销商百般拖延和强词狡辩,拒不承担责任。市消协一方面积极调查取证,据理力争,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成功地为消费者挽回了经济损失。另一方面,鉴于台客隆专柜涉嫌销售假冒名牌手表的行为,按规定建议工商部门立案查处。保护了市场的经济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据悉,天梭手表是瑞士制表业中的佼佼者,拥有150年的历史,其销量一直在全球名列前茅。黄山市消协发出消费警示:消费者在购买知名品牌的商品,应到正规的大商场有授权的专柜购买,不能贪图一点小便宜、小折扣。同时,要保存好销售发票等证据以便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