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第八届诚信单位”回访工作汇报
为进一步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加强诚信单位建设,确保推荐质量,依据《安徽省’诚信单位’推荐办法》,定远县消协严格按照滁消协字【2011】21号文件要求,开展了回访工作。
2010年,定远县有3家企业被评为“安徽省第八届省级诚信单位”,分别是定远县百大超市有限公司、安徽电力定远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定远邮政局。县消协秘书长付东海亲自带队到企业经营场所,实地查看了解了企业的经营情况和履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经过现场检查,三家企业经营状况正常,都曾主动开展过1-2次的消费教育,在解决消费争议方面能积极主动,将消费纠纷化解在企业;与消费者订立的合同规范完整,没有利用优势地位订立不平等条款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各企业都制定了相对完善的售后服务规章制度,建立了售后服务网络,配备了相应的技术手段,能在第一时间解决消费纠纷和产品故障。
定远县消费者协会秘书处
二O一一年十月三十日